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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年内八成有工会企业协商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0日 12:53  北方网

  内容提要: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举办的大型辅导报告会上获悉,本市将在全市企业全面开展工资协商制度,年内本市80%以上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将实现工资集体协商。

  天津北方网讯:昨天是《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实施首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举办的大型辅导报告会上获悉,本市将在全市企业全面开展工资协商制度,年内本市80%以上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将实现工资集体协商。

  此外,有雇工行为的个体经济组织要达到30%以上;职工在25人以上、建立工会的独立企业都应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按照今年制定的具体目标,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武清区和宝坻区要达到1000户以上;滨海新区要达到2000户以上;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要达到300户以上;全市要实现工资集体协商企业1.5万户以上、涉及职工130万人以上。

  据介绍,下一步本市还将重点在职工收入水平较低、劳动密集型、劳务派遣员工较多、计时计件工作为主等几大类企业中展开,并将重点通过行业性、区域性企业推动小的分散的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为解决企业方和职工方不会协商的困难,本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等已从熟悉劳动工资、企业管理、法律、财务等人员中选拔了一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进行集中培训。企业协商双方首席代表遇到困难时,可聘请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等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协商顾问。

  此外,针对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出现的不一致以及在履行合约时的不到位,劳动监察部门将及时介入,帮助双方实施落实履约结果。本市劳动监察总队、各区分队以及12333热线都可成为举报投诉纠纷和问题的渠道。 (记者谷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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