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会议讲座 > 2010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年会 > 正文
社会责任缺失案例评选、对于责任缺失的认定标准参考了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美国《Business Ethics》和加拿大《Corporate Knights》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成果、以及评级机构RepuTex发布的首部针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基准《RepuTex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与指标:中国》等研究成果,从非法用工及侵犯员工合法权益、产品质量、违规经营、诚信缺失、重特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恶劣影响力等六个方面来认定责任缺失。
在打分操作的时候,某企业只要有1至5项中任何一项违犯企业社会责任的案例发生,就可以认定该企业已责任缺失。那么再拿该项与第6项结合,综合考评其责任缺失的程度。此责任缺失认定标准由中国企业报中国企业CSR研究中心秘书长刘传伦研究完成,所以简称“LCL5+1评价体系”。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1 | 非法用工及侵犯员工合法权益 | 不平等劳动合同;违犯《劳动合同法》 |
非法雇佣童工、性别歧视等 | ||
恶意拖欠工资 | ||
劳动保护措施不力、消防安全不合格 | ||
以上问题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
2 | 产品质量问题 | 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
产品设计采用双重标准、存在歧视嫌疑 | ||
消极应对投诉问题,蔑视中国消费者 | ||
质量问题出现后,售后服务不力 | ||
3 | 违规经营问题 | 非法集资 |
商业贿赂 | ||
偷税漏税,转移利润 | ||
不正当竞争 | ||
不公平交易 | ||
4 | 诚信缺失问题 | 恶意拖欠各项货款 |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 ||
隐瞒产品设计缺陷 | ||
虚假广告宣传 | ||
5 | 重特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 | 出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
发生环境污染违法事件 | ||
发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环境污染违法事件后没有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或塞责、拖延 | ||
6 | 恶劣影响力 | 以上社会责任缺失的案例发生后,在社会上造成的恶劣影响程度 |
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程度 | ||
对公众造成的负影响力程度 | ||
专家评语 | ||
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