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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奖:
1、“2010企业社会责任特别大奖”。
共表彰50家。其中内资企业(含国有、民营及混合所有制)30家;外资企业20家。
获奖企业必须在“2010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榜”100强榜单中排名靠前。
2、“2010社会责任优秀企业”。
50家,100强榜单中的其他企业获得。
以上参选企业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包括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及混合所有制企业,连续经营满3年(含)以上;(2)、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有明确的工作部署和持续实践,并有可考察和评估的行为与效果;(3)、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企业、有确实的社会责任过错的企业、存在商业贿赂的企业、被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查处或通报的有违法行为的企业没有参选资格。
(二)、单项奖:
1、中国社会责任环保奖(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方面表现卓越),2家;
2、中国社会责任雇主奖(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积极为员工提供发展空间、注重维护和谐劳动关系),2家;
3、中国社会责任科技奖(注重研发及投入,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变革和社会进步),2家;
4、中国社会责任公益奖(积极开展社会责任公益项目,在扶危济困、慈善捐赠方面投入较大),2家;
5、中国社会责任传播奖(在公司广告中体现有社会责任,或者投入资金制作过公益广告,注重社会责任和公益活动的宣传,感染和影响更多的社会因子投入社会责任和公益活动),2家;
6、中国社会责任消费者奖(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完善售后服务,真正视消费者为上帝),2家;
7、中国社会责任供应链奖(在供应链伙伴中倡导健康的商业道德价值,发挥辐射作用,带动它们履行社会责任),2家。
(三)、个人奖
1、中国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10位。授予获得“2010企业社会责任特别大奖”或者“2010社会责任优秀企业”的公司董事长或总裁。获奖企业家重视社会责任工作,有生动事迹或特色案例。
2、中国CSR优秀工作者,10位。授予分管CSR工作的副总裁、总监或CSR经理,获奖者在社会责任工作上成绩突出。
(四)、案例评选:
1、“2010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优秀案例”(50例)。
案例发生时间: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
2、“2010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案例”(30例)。
案例发生时间: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