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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顾客满意度测评活动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生产商、供应商顾客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全国各相关企业: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全社会服务水平”。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宣贯国家商务部2007年1月25日颁布的我国第一部顾客满意度测评标准——《商业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规范》,促使全国生产、销售及服务企业全方位、多渠道做好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指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国商业联合会决定开展“第二届全国生产商、供应商顾客满意度测评”。详见中商会零供委[2010]1号文件。
测评工作将通过对企业“品牌形象”、“预期质量”、“质量感知”、“服务质量感知”、“价值感知”、“满意度”、“忠诚度”等指标的科学测评,通过抽样调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报刊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软件筛选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最终评价产生:全国顾客最佳满意十大品牌(企业)、全国(行业)顾客满意十大品牌(企业)、全国顾客满意品牌(企业)、全国最具市场潜力品牌(企业)。并拟定于2010年5月在北京召开“第二届全国生产商、供应商顾客满意度测评活动揭晓大会”。
为了配合测评工作及相关活动,更好地为企业宣传服务。活动办公室将编辑出版《中国消费者满意品牌》系列丛书;在全国一百家以上报刊媒体、网站上公布测评结果,并在《中国企业报》等媒体开辟专题宣传。具体宣传方案另附。
望各有关单位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积极参与!
网站查询:www.ccass.org.cn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10-66094341 66094340
全国商品顾客满意度测评活动办公室
201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