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会议讲座 > 生产商供应商顾客满意度测评 > 正文
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的系列方针政策,通过宣贯国家商务部颁布的《商业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规范》标准,促使企业提高服务水平,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
全国顾客满意度测评活动办公室
会务承办:北京五洲创意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商报、中国联合商报、经理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企业报、北京青年报、新浪网
专业网站:顾客满意度测评网(www.gkmy.org.cn)
中国供应商网(www.lgw.com.cn)
中国商品售后服务网(www.ccass.org.cn)
中国诚信交易网(www.cxjy.org.cn)
三、测评依据和办法:严格按照《商业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规范》标准,用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测评。
四、测评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供应企业。
五、测评结果:通过对“品牌形象”、“预期质量”、“质量感知”、“服务质量感知”、“价值感知”、“满意度”、“忠诚度”等指标的科学测评,最终产生:
(一)全国顾客最佳满意十大品牌(生产、供应企业)
(二)全国(行业)顾客满意十大品牌(生产、供应企业)
(三)全国顾客满意品牌(生产、供应企业)
(四)全国最具市场潜力品牌(生产、供应企业)
六、宣传方式:
(一)拟于2010年5月在北京举行隆重的揭晓晚会,拟请政府领导、著名专家学者为获得荣誉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并合影留念;
(二)论坛:邀请行业知名人士演讲并回答与会人员的提问,进行交流、讨论;企业代表介绍在顾客服务和客户维护中出现的问题,与行业专家讨论并提出解决意见;
论坛拟邀专家:
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司司长 唐 元
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副秘书长 武高汉
中国标准出版社法律事务部主任 王寿魁
德国欧中经济技术交流协会会长 杨佩昌
(三)在全国一百家以上报刊、网站上公布测评结果。
(四)本活动不收评审费、报名费。获证企业可自愿选择在中国商业联合会网站(www.CGCC.org.cn)品牌再现频道和“中国企业报·商品与服务评价”上统一宣传展示企业品牌形象。
(五)获证书单位和个人照片、图片、简介、案例入编活动《会刊》,在颁奖前发送。
(六)为获证书者颁发具有永久纪念意义的证牌、证书。
七、联系地址:
单 位:全国顾客满意度测评活动办公室
地 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100801)
电 话:(010)66094340/4341 66094406
传 真:(010)66094300
单 位:中国商业联合会零供委
地 址: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100834)
电 话:(010)68391022
传 真:(010)6839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