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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中小企业应纳入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9日 12:59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3月29日上午消息,海关总署监管司副司长李伟在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论坛上表示,应将与香港、东盟地区来往较为密切的中小企业和港资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充分释放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有效需求。

  “境外试点区域主要为香港和东盟地区,而试点企业基本为大型国有企业和出口领域的龙头企业,其主要进出口的市场大多数为欧美日发达国家或通过香港转口至上述市场。而与香港、东盟地区来往较为密切,人民币结算需求较强的中小企业和港资企业均未纳入试点范围。”李伟解释。

  针对这一现象,李伟认为,目前来看,试点地区和企业范围与实际需求存在差异,应当补充完善配套政策,便于更多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另据李伟透露,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中一般贸易进出口占主导,占比56%,其中以机电产品为主。去年我国采用人民币结算进出口机电产品占人民币结算的进口总额40%,出口的机电产品占人民币结算出口总额的72%。(瑜昱 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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