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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3月29日上午消息 今日,税务总局货劳司副局长王振华在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论坛上透露,研究对边境与毗邻国家的一般贸易出口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政策已经过国务院批准,近期《办法》将会颁布。
王振华表示,该《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牵头,会同相关部委,旨在惠及边境企业,优化对外贸易环境。“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还专门讲到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把它作为一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王振华还汇报了税务总局在推动此政策的进展情况,他指出,在人民银行牵头下,税务总局从推动试点工作出发,根据试点地区企业的反映情况,各方多次磋商,在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的同时,对下一步扩大人民币结算的业务种类,试点地区企业形成了共识。
王振华表示,从构建良好政策环境出发,税务部门还改革了管理机制,实现了流程再造。
他指出,一是对于人民币结算的出口业务试点企业申报的时候简化了流程;二是积极建立人民银行与税务总局之间数据共享机制;三是调整了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运用信息系统中的有关数据对试点企业进出口业务的资金收复情况进行监管。
针对如何更好地保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开展,王振华称,一方面需要对出口退税软件进行完善,另一方面也要克服增加日常工作体制审核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的层面,对外构建良好的政策环境,真正便利于出口企业。
同时,王振华表示,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无需提供核销单即可办理退税,从出口退税的票货款匹配的原则出发,特别是在普遍提高出口退税的跨境贸易试点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客观上还存在一定的风险。
“因此我提醒试点地区的政府相关部门严把关,把实实在在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需求并且近年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企业纳入试点。”王振华表示。
同时,王振华指出,还要依托人民银行与税务部门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进出口货物、人民币等信息监控,共同加强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资金流的监管,降低风险。(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