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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3月29日上午消息,今日第三届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论坛在上海召开。江苏省省常委、常务副省长赵克志在会上表示,江苏开发区经济比较发达,具备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条件和优势;如果国家批准江苏为试点,江苏政府将切实发挥政府组织的推进职责。
赵克志表示,2009年江苏进出口总额3388亿美元,占全国的15.4%,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到位资金253亿美元,占全国的28.1%,无论是省内进出口企业还是境外供货商和在苏外资企业,都对人民币跨境结算有强烈的要求。
“江苏汇集了众多中外资金融机构,本外币结算服务网络较为完善,金融产品比较完善,结算效益不断提高,能有效为跨境人民币结算提供服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我们也多次组织研究论证,认真制定了试点方案,积极向国务院和人民银行总行申请开展试点,为江苏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赵克志说。
赵克志表示,江苏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考虑是第一步先开展试点,第二步是在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工作。如果国家批准江苏省试点,江苏省将切实发挥政府组织的推进职责,省市都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试点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检查考核和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启动、运行顺畅、效果显著。
最后,赵克志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完善制度安排,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人民币对外制度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要针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努力使试点工作更加扎实,更有成效。扩大试点的范围,尽快批准第二批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尽早在长三角地区全面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放宽企业试点条件,只要具备外贸资格都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推进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允许试点企业在跨境贸易中以人民币结价计算,拓宽境外人民币的来源和应用渠道,努力开拓境外的投资市场和产品。
第二,健全协调机制,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难度大,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迫切需要国家部委的政策协调和指导,建议完善国家层面的部委协调机制,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监管要以原有外汇结算管理体制相衔接,人民币跨境结算管理系统要能够适应各部门的监管需要。
第三,扩大社会宣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一种新生事物,银行和企业对于政策的把握和熟悉需要一个过程,建议加大对这项工作的监管力度,通过研讨会、培训会、推介会和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大力推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鼓励更多的银行和企业参与到试点中来,推动试点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洁琳 发自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