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会议讲座 > 2010(第四届)最受尊敬的创业天使评选 > 正文
一、总则:
1、为确保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维护主办单位和参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是规定“最受尊敬的创业天使”评选和颁奖典礼活动各有关事项的准则。
3、评选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家评审与社会公众参与结合的评选办法。
4、本次评选由主办单位连同合作单位共同组建活动组委会,由组委会全权负责。
5、“最受尊敬的创业天使”评选活动,自2007年每年举办一届,为年度总评榜。
二、评选宗旨:
发现为推动中国创业潮做出最大贡献的机构和人。广泛而深入地传播"创业天使"基本理念;系统梳理并向广大创业者及社会公众展现创投产业链条上的关键环节;通过评选及推广活动,推动中国创业环境的完善,为创业精英与天使群体之间架设绿色通道。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特设以下十项奖项:
“年度最佳天使投资人”——在天使投资领域提供资金、环境等方面的支持并赢得创业者及业内尊敬的年度天使投资个人;
“年度最佳创业城市奖”——中国最具创业活力、创业环境与创业支持最完善的城市;
“年度最佳金融支持奖”——为创业者和资本之间构建桥梁,大力推动高成长创新中小企业及创业企业发展支持最有力的金融机构;
“年度最佳创业教育奖”——在创业教育及培训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育培训机构;
“年度最佳创业园区奖”——为初创企业发展提供最好创业环境,并做出突出成就的创业园;
“年度最佳早期投资机构奖”——通过注资、收购等方式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退出渠道,长期扶持种子期创业企业发展,并取得杰出成绩的年度最佳投资机构;
“年度最佳创业平台奖”——通过提供一个开放的运营平台来吸引更多的创业者,吸收新的创意,催生内部创业,从而成功地带动整个产业生态健康成长的成熟大公司。
“年度最佳创业公益扶持奖”——为创业者及创业企业提供资金和帮助、为创业者和企业家之间构建共同的桥梁的最佳公益机构;
“年度最佳媒体推动奖”——提供平台和资源支持,为创业营造社会舆论,最有效的树立创业榜样,推动社会创业,并取得巨大影响的媒体;
“年度最佳投资服务机构奖”——为创业者降低创业成本、搭建基础平台、提供市场推广途径的最出色的投资中介服务机构;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推报候选名单阶段(2009年12月1日—2010年1月15日)
组委会发布“2009最受尊敬的创业天使”评选活动及颁奖典礼新闻和广告;向全社会,特别是创业企业、社团、专业研究机构、媒体、专家征集十大奖项候选名单。
推报工作采取组织推荐、社会征选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产生渠道有五种:一是通过《创业家》杂志社历年来报道过的1000余家各地创业企业及创业家进行调研采访后提名。二是从创始人俱乐部会员中挑选或创始人俱乐部进行推荐。三是组委会根据需要商请社团、专业研究机构、媒体、专家推荐人选。四是组委会与各方协商,并征求当事者单位或个人意见,直接征选参评名单。五是往届获奖企业推荐。
组委会对所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候选资料提交由成功创业家、创新企业代表、往届天使评选获奖代表、投资界人士和财经媒体专家等组成的15人评审团,并在新浪网上公布。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不具备参评资格。以往入选的机构或者个人两年之内不再参评。
第二阶段:提名候选名单公示及评选阶段(2010年1月15日—2010年3月1日)
“最受尊敬的创业天使”候选名单及其主要事迹将在创业家网站、新浪网创业频道公布,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投票系统进行投票,在此期间,公众及业界人士可以继续提名候选人。部分活跃的创业投资机构和天使投资人事迹由《创业家》杂志进行报道,向读者展现其投资理念以及投资经历。
在规定时间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和处理建议提交评审团。对于经核查确有严重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必要时,组委会可以到候选人所在单位对候选人进行实地全面考察。
创始人俱乐部的100家会员企业将对候选名单进行评选。
最后,综合网上的投票情况和创始人俱乐部的投票情况,由投资界人士和财经媒体专家组成的评审团将按照评选规则的各项指标对候选人进行评选。
其中网上投票情况权重20%,创始人俱乐部投票权重30%,评审团权重50%,组委会根据此规则得出每位候选单位的最终得分。
第三阶段:评审结果最终发布及颁奖典礼(2010年3月1日-3月26日)
组委会将按照候选单位的最终得票情况排序,最终产生获奖名单,并于3月中旬在新浪网和创业家网站上发布评选接结果。
3月下旬将举行“2010最受尊敬的创业天使”评选活动颁奖典礼,同期举办第四届创业天使投资论坛。
第四阶段:辅助宣传及后续推广(2010年3月下旬—2010年底)
本次活动在《创业家》4月号杂志上进行专题报道;
众多合作媒体将通过网络和报刊等多种途径对此评选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和后续宣传;
主办方在相关媒体上登载评选结果及专家分析;
邀请获奖者参加创始人俱乐部定期举办的主题沙龙活动和其他活动。
五、参评材料
1、参评机构提供营运资格审定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格证书等),参评人提供个人工作履历;
2、参评机构提供2009年在相应专业领域的表现及证明数据,参评人提供2009年的工作成果;
3、上述材料需经参评单位主要领导核实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参评机构和个人自行承担所提交材料的法律责任,组委会有权公开发布、出版。
4、参评资料填写要求具体请见附件:“最受尊敬的创业天使”评选活动入围通知单及参评表。
六、附则
1、调查核实:组委会认为有必要或公示中出现异议时,组委会可以安排工作人员赴候选人所在单位核实。如有虚假成分,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投票方式:专家投票、指定媒体刊登选票、指定网站网上投票加权结果作为最终得票。
3、评审纪律:所有评委均应严格执行评审纪律,独立评判;遵守保密制度,评审结果由组委会统一发布,严禁自行泄露评审结果。如有违反,组委会有权取消其评委资格并予以公布。
4、本评选规则由主办单位《创业家》杂志社负责修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