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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全国税法知识大赛奖励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2日 22:56  新浪财经

  获奖名单:

  2009年12月19日将在北京求是公正处的公证下公开抽奖,在《财会信报》和中华财会网上公布获奖名单。

  奖励办法:

  本届大赛只设个人奖,由2009’全国税法知识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根据网上答题和《财会信报》答题卡答题产生成绩决定,由高到低获得奖励。全国共设特等奖10人,一等奖100人,二等奖1000人,获奖者名单将在《财会信报》和中华财会网上公布,由财会信报社、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联合颁发获奖证书。

  特等奖(10名) :华硕笔记本电脑;

  一等奖(100名) :清华紫光MP4;

  二等奖(1000名):《财会信报》半年免费赠阅卡。

  注:若获奖分数线以上出现多个并列者,并超过奖项设置总人数,大赛组委会有权采取抽签形式,确定最终获奖者:所有超过获奖分数线以上参赛人员均参加抽奖,特等奖未被抽中者,顺延参加一等奖抽签,一等奖仍未被抽中者,顺延参加二等奖抽签,二等奖仍未被抽中者,不获奖。北京市求是公证处将对参赛人员成绩名次划分、抽奖环节进行全程公证,以保证活动的公平和公正。本届大赛活动解释权归“2009’全国税法知识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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