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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司副司长孙鲁军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8日 13:46  新浪财经
图文: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司副司长孙鲁军
  2009年9月18日,“中国进出口企业第七届年会——跨国经营(北京)论坛”在北京长富宫饭店举行,图为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司副司长孙鲁军。(来源:新浪财经 陈鑫摄)

  2009年9月18日,由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主办的“中国进出口企业第七届年会——跨国经营(北京)论坛”在北京长富宫饭店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是“经济复苏时期的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策略”。新浪财经全程直播本次论坛,图为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司副司长孙鲁军。

  孙鲁军:大家下午好!今天非常高兴首要参加这个论坛,利用这个机会就外汇相关的问题给大家做介绍。在大家的印象里面,外汇管理觉得还是比较可怕的事情,我觉得外汇管理局这几年的改革力度是非常之大的,主要改革哪方面呢?改革取消一些行政性的审批和审核,取消一些不必要的管理和限制,便利企业,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管理,出台了很多政策措施,为什么给大家感觉外汇管理限制还这么多呢?一方面原因在于外汇管理局,另外一方面也在于在座的各位,可能在座的各位不大愿意听。

  首先听外汇管理局的方面,外汇管理局这两年做的很多,说的很少,外汇管理局在这几年便利化方面出台了很多措施,我记得6月份的时候在商务部开的一次会,我当着陈健部长说了一句话,我说外汇管理局的改革是特别好的。

  今天本来准备了两个问题,那么下面就主要讲一个问题。介绍一下近年来外汇管理改革和改革的内容,以及经过这么多改革以后,现行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的内容到底是什么。

  近年来,根据国内经济发展和国际收支发展变化的情况,外汇管理局始终将简化手续、放宽限制、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贯彻和实施走出去战略作为一项主要的工作内容之一,积极进行政策调整,推进境外投资的发展和壮大,具体的说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简化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的汇率审核手续,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取消了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二,取消回回利润保证金制度;第三,取消了人民币购汇进行境外投资的额度限制;第四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核。

  第二,放宽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表现在两个方面:允许境内投资主体使用自有外汇、人民币购汇资金以及国内外汇贷款进行境外投资,大家可以看出,所谓的自有外汇就是企业可以自有使用和支配的外汇资金,除此之外你还可以使用人民币购汇。另外一方面,允许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所获得的利润留存在境外进行增资和再投资。为什么这么做呢?就是考虑到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发展过程中,由于存利的时间比较短,资本的规模比较有限,资信状况历史比较短,而且可能信用度不是很高,境外融资的门槛、成本比较高,允许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投资所获得的利润留在境外进行增资和再投资,可以缓解境外投资企业流动性不足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允许前期费用先行汇出。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三个部门所管理的权限和分工是不一样的,发改委主要是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批复和认可,商务部主要是对境外直接投资企业的设立进行批复,外汇管理局主要是对外汇自己来源进行核准。一般来说,对一家境外投资来说,他的境外资金汇出大体上要经过这几个环节,首先你的项目要经过发改委的核准,然后再办资金来源的审核手续,再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外投资的登记手续,才可以把汇到境外去。你的境外投资项目得到发改委和商务部核准之前,你可以将和境外有关的前期费用先行汇到境外去,经过所在地外汇管理局的核准,你可以将有关的前期费用先行汇总,这里所说的费用指以下三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在并购企业的资产和股权的时候,按照项目所在地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出让方的要求需要缴纳的保证金。第二方面是招投标过程中按照规定需要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第三方面是项目设立之前需要进行的前期的市场净值调查,配备人员、设备等等所需要的费用,这些我费用经过所在地外汇管理局的审批后可以先行汇出去。

  我们对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修理和修订,出台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大家注意的话可以看一下这个法规,在这个法规附件后面,同时废止了9个规范性的文件,大家在境外投资的时候涉及到外汇管理的相关信息,只要看这个规定就可以了,其它规范性的文件可以不看。这个规定有什么特点呢?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它承继了近年来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二、改变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审核的管理方式,得到发改委的许可、批准以后,要到外汇管理局境外资金来源的审核手续外汇管理局要审核你的钱到底是来源于什么项目,是你的自有外汇还是人民币购汇,,经过审核才可以到商务部去办理境外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7月13日这个新规定发布以后,外汇管理局的手续就省略掉了,最起码节省了20到一个月的时间。第三,改变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汇出的方式。前面提到外汇资金汇出要经过几个审批,7月13日新规定是这样的,你的境外投资项目得到发改委和商务部核准以后,而且在外汇管理局办理的境外投资登记以后,就可以到银行境外投资外汇投资的汇出手续,手续上大大简便了。第四,在境外投资外汇管理里第一次明确了外汇管理。第五,构建了境外投资的统计和监测机制。

  前面介绍了,近年来,包括7月13日,我们出台了新的规定内容,我们现在回头来看一下,经过改革以后,外汇管理局到底管什么?到底审批什么?主要的内容有两个:一个是境外投资的外汇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新设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变更,境外投资企业的名称、经营期限、合资合作伙伴、合作方式发生变更,发生增资、减资、股权转让或置换,或者对外担保,在这几项发生以后的60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的变更手续,对你变更的事项进行登记、备案。第二个是境外投资前期费用的汇出核准。境外投资的前期费用汇出的时候有几个原则大家必须要记住,汇出的前期费用,一般不得超过中方投资总额的15%。可能企业就会说,某种原因要超过15%怎么办呢?如果确实要超过15%的话,可以向所在地的外汇管理局来申请。第二个原则,经核准后出的前期费用应该列入到境外投资的投资总额来管理,如果我的投资总额是1000万美元,由于我前期费用汇出去了150万美元,那么剩余的只有850万美元可以汇出去,这时候就不能再汇出1000万美元了。第三个原则,如果你的前期费用汇出去以后,6个月内境外投资项目没有得到发改委或者商务部的核准,这时候就要求你把已经汇出去剩余的资金部分调回来,就是说你的项目在你执行汇出以后的6个月内没有得到发改委或商务部核准的话,你必须把你剩余的资金调回来,这时候你要说了,由于种种原因需要7个月才批,怎么办?这个时候你也可以向所在地外汇管理局申请,说明情况、提供证明材料,经过核准,你可以延长6个月,保留在12个月内,如果可行的话,12个月应该可以批下来了吧。

  从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的情况,大家可以看出,外汇管理局的管理,主要是通过登记管理的方式来进行管理,行政性的审批几乎没有了,应该说在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方面是非常简化、非常便利的,没什么限制吧,没什么可怕吧。有很多的事项经过这几年的改革以后都取消了,主要是靠登记管理进行管理,这是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的内容。

  另外我们在6月9日又出台了一个关于境内企业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个通知主要是对境内企业向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这方面的内容进行规范和管理。境外放款虽然这个政策是从04年10月份开始实施的,但条件限制的比较严格,其中有两个条件是硬性规定的:第一,你的境内企业必须在境外有三家以上的境外投资企业或者投资项目;第二,对境外借款人的投资总额不能低于等值500万美元。这两个量化的条件相对来说门槛是比较高的,新办法的出题取消了这个门槛,规定境内企业只要在境外有投资企业,不管这个是全资控股的企业还是参股的企业,境内企业都可以对他的境外投资企业进行放款的资金支持。具体条件我们来看一下,资格条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放款人和借款人需要先行注册,注册资本都要及时到位;第二,放款人要有信用额度,第三,放款人的主要投资项目得到国内相应部门的核准,而且在外汇管理局办理登记。境外放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放款,另外是间接放款,直接放款是境内企业可以向他的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间接放款可以通过外汇财务公司进行委托放款,资金来源主要是由于以下三个方面:可以使用自有外汇,可以使用人民币购汇,也可以使用外币现金式的外汇进行放款。

  今天下午主要是利用比较短的时间,给大家就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的相关政策做了一个简要的介绍,大家如果感兴趣可以到外汇管理局的网站看一下相关的管理规定,如果有什么问题的话也可以跟所在地的外汇管理局进行沟通和交流。总的来说,外汇管理局还是大力支持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发展和壮大的。而且从出台的管理法规和措施也可以看出,外汇管理局下了很大的工夫,促进境外投资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今天由于时间的关系第二个问题不讲了,再次对大家表示感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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