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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出台 零供矛盾破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0日 17:43  中国企业报

  □本报记者 公秀华/文

  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关系常被比喻成鱼水关系,“合则两利、斗则两败”这样浅显的道理双方都清楚,但是这却没有改变两者矛盾日益凸显的情况。随着零售行业迅速发展以及社会生产供过于求,零售商在销售渠道方面占据优势地位,一些零售商滥用这种优势地位损害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手上掌握更多资源的零售商,在与供应商的合作交往中有了更加充分的选择权,而供应商为了取得满意的销售渠道和市场,在与零售商进行市场博弈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

  2006年11月,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联合颁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曾一度让供货商欣喜。然而当看到旨在修复零供矛盾的新办法仍未根治零供潜规则时,他们不得不重新回到与零售商博弈的棋盘中。而新实施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SB/T10467-2008)能否规范交易,带来我们期待多时的零售商、供应商与消费者的三方共赢的局面呢?

  强弱对比的零供矛盾

  我国零售业长期存在 “跑马圈地”现象,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关系恶化、竞争不规范等问题,危害市场秩序,影响商品流通,一般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不公平条款,一些零售企业滥用在销售渠道方面的优势地位,迫使中小供应商接受不公平的格式条款,损害了供应商的利益;二是不合理收费,零售商通过向供应商收取名目繁多、数额巨大的各种费用,将自身经营成本转嫁给供应商,或变相索要商业贿赂,使供应商不堪重负;三是拖欠货款,一些零售企业对供应商货款久拖不还,严重阻碍了供应商的生存发展,从而影响整个产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甚至引发连锁债务危机,影响社会稳定。

  此外,一些供应商凭借其商品的市场占有率,也存在滥用优势地位损害零售商和其他供应商利益,破坏公平交易、公平竞争的行为。比如一些知名品牌由于已经得到消费者的认同,在零售渠道属于“必需品”,这些“品牌产品”在与零售商的合作中就会拥有更多话语权,比如在利润分配、结款条件、产品陈列等方面提出要求,便出现所谓的“厂大欺商”状况。在零售商与供应商敏感的关系里,无非就是双方博弈的结果,谁主宰市场便是谁说了算———在商品短缺的情况下,是制造商说了算,零售商必须把钱先打给厂家,厂家才会提供商品。而现在供过于求,自然多数情况下都会由零售商占去上风。

  而金融风暴对消费市场影响愈演愈烈,供货商普遍担心零售商会通过提高“收费”、延期结款等不平等手段来应对危机时刻。对于供货商的担忧,虽然很多零售企业表示要共同渡过难关,但是就如双方虽然意识到彼此唇齿相依仍然矛盾不断一样,供货商与零售商能否放下由来已久的恩怨共同抵御危机却仍有几分未知色彩。

  尤其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零售商为了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常常采用促销、价格战等方式,而频繁促销则进一步加剧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的矛盾。供货商将货物的价格体系视为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而零售商利用价格崩溃产生的杀伤力来打击自己的竞争对手,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导致厂家价格体系的崩盘。而随着近年来外资零售巨头的介入,零售商之间的竞争和整合更为加剧,零售渠道不再依靠规模和服务取胜,而是通过价格“血拼”,零售商毛利整体摊薄,势必要来挤压供应商的生存空间,这使得零供双方矛盾更加尖锐化。

  由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中国供应商研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以及社会资源研究所3家机构联合发布的首份《中国供应商生存现状调查报告》中的一些统计数字很好体现了零供之间的矛盾和不平衡。在调查中发现,92.38%的超市供应商为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因“势单力薄”,在进入超市等零售卖场时,无力与零售渠道商讨价还价,在商品进入零售渠道销售的过程中受到种种不公平待遇,但依然无法不依赖零售商。在商品过剩的年代,零售商占有渠道优势,中小供应商进超市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近80%的被调查对象认为,零售商在与供应商谈判时有强行压低价格的行为,这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供应商的销售额减少。在零供关系中,零售商特别是大型零售商明显占据市场优势地位,在缺少严格法律、法规约束的情况下,滥用优势地位是零供关系不协调的主要原因。

  矛盾升级“零供大战”频发

  近年来,零售商利用优势地位向供货商收取包括进场费在内的各种费用,拖欠货款等现象时有发生,典型案例包括上海炒货行业协会抵制家乐福收取进场费,供货商追讨普尔斯马特、盛兴超市欠款等。以雅迪尔、宏耐为代表的供应商与百安居之间为拖欠货款和滥收进场费等纠纷闹得沸沸扬扬的“百安居事件”,堪称为近来零供矛盾冲突的典型。

  2007年7月22日,百安居供货商宏耐地板在上海起诉百安居拖欠货款,由此成为首家向百安居提起正式诉讼的供货商。而在此之前的两个月内,早已有供应商举起“倒百”大旗:先是百安居最主要橱柜供货商之一的雅迪尔宣布由于百安居拖欠货款,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向百安居供货;随后,图腾宝佳、欧韵诺维、豪赛尔等原百安居供应商纷纷响应,成为雅迪尔的同盟,并先后在北京、广州、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这一消息。宏耐地板的这一纸诉状无疑为近两个月以来多家供货商“倒百”的烈火上浇上了一瓢热油。而百安居方面则以法律方式予以回击,先后起诉雅迪尔、图腾宝佳等品牌损害其名誉。

  事实上,这一事件正是当下零售行业潜规则的一个缩影,即零售商不仅可以通过“类金融模式”,以延长支付货款等方式无偿占用供应商的资金,而且可以单方面强制要求供应商缴纳各种费用。一直以来,零售商对这样的经营模式屡试不爽,但是长期面临资金紧张的局面,使得供应商终于不堪一击,揭竿而起,组成了“战百联盟”。

  很明显,在这次“零供危机”中,百安居、供应商都付出沉重代价,百安居与供货商之间的这次冲突,可以说是百安居进入中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也使这位来自欧洲的装饰建材零售巨头陷入能否在中国“安居”的困惑。

  百安居的这一案例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个案,而类似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在这次“零供纠纷”中,百安居、供货商乃至消费者三方并没有赢家。虽然零供双方间的博弈仍无处不在,有的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但是谁都不能否认两者间唇齿相依的关系,也不能摆脱“合则两利、斗则两伤”的命运。而无论发生哪种形式的不公平交易———零售商滥用优势进行不公平交易或者供应商滥用优势地位进行不公平交易,无论哪种形式最终都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新标准有望量化零供公平交易

  对于零供双方的矛盾,有关部门也曾多次进行整改,早在2005年,商务部等4部委曾联合印发 《整治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对零售企业滥用销售终端的优势地位的状况予以规制;2006年,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5部委又联合发布《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然而时至今日,零供关系失衡所引发的各种弊端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而此次实施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历经了5年的反复研讨,从费用、结算以及服务等零供双方争论的焦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力求调和零供矛盾,把我国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公平交易行为引上正轨。而这一《规范》也被业内寄予厚望,零售商与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如何量化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据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应商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谭新政介绍,为了解决零售商和供应商长期存在的矛盾,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应商专业委员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海尔集团、远大空调有限公司、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国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商务车有限公司、家乐福集团公司、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索尼(中国)公司等12个单位联合起草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该标准起草历时5年之久,先后召开了十多次不同类型的座谈会、研讨会,最后于2008年通过了专家评审会,上报国家商务部获得批准发布。而《规范》力求针对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尽可能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使零售商、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能够直接引用相应的条款主张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零供矛盾绝非易解之结,要彻底解决零供之间积蓄已久的矛盾绝非一蹴而就就能成功。要化解零供双方的矛盾,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制定一系列可行的政策法规,还需要零供双方认清现实,考虑如何互惠互利,实现共赢。

  !同时,专家也建议,可以借鉴国外处理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纠纷的做法,当某一方有需要时,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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