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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耀平:商务部完全按照法律对并购案进行审议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4日 13:47  新浪财经

  2009年全球智库峰会“跨国公司在金融危机中的合作与责任”分论坛于7月4日在北京举行,新浪财经全程直播本次分论坛,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先生出席“全球并购与全球产业整合”的主题讨论。以下为蒋耀平回答问题的实录。

  蒋耀平

  因为前面的各位专家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关于并购已经谈了,第一,并购是市场行为,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发展,资源的优化配置,跨过了过节进行配置,使资源最优化,所以作为各个管理部门,政府,应该遵照市场规律,来进行监管,一个要尊重市场规律。不管是企业的并购,可能1+1不等于2,可能等于3,等于4,使企业效益最大化,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这是作为企业单独来看。第二点,企业是社会经济的一个细胞,不是孤立的,不是独立的,所以它的并购行为必然会影响到其他行业内的企业,会影响到公众的利益,作为政府就应该站在公众,站在行业的高度,站在国家的高度对并购行为进行监管,规范。但是必须是依法行政,所以商务部是完全按照法律的要求,对并购案进行审议,当然中间会听取公众的意见,会听取行业企业的意见,也会听取并购双方的意见,最后是根据法律授予我们的权利进行行政。你说公众意见听不听?听,企业意见听不听?听,行业意见听不听,我们都听,最后的辨别是依法行政。这是我们怎么处理公众意见,并购双方的意见以及行业意见,这是最终的来出这个意见,是按照法律来做。在我们2004年到2008年,我们审批了4883个项目,都是依法行政,符合法律规定的,我们审批通过,没有符合规定的,我们按照规定,来进行处置,这也是正常的。因为并购案,有60%是不成功的,政府在评判过程中,也有成功的,也有不批的,这个是依法,当然要考虑公众利益,考虑到企业利益,也考虑到行业利益,政府是真正代表了整个社会的各方面的利益,金融危机就说明了一个问题,在保证企业有效配置资源,创造企业最大价值的同时,要充分注意社会的价值,不能光为了追求企业价值来损害社会公众的价值。金融危机由于监管不到位,就作为了全球经济出现了目前的状况,更说明并购要积极支持,来优化资源配合,但是要保证不损害全社会的利益。我谈的是两方面看,不能一方面看,至于具体的案例,我们在处理了4000多个案例,已经充分说明中国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特别在当前金融危机前提下,我们反对任何贸易保护主义,这是从我们应对金融危机,从国家领导人到我们企业,到我们社会公众,各种行为已经说明了。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可以通过事实来说明。就答复这个,不一定答复得对。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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