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维护主办单位和参评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管理改变中国,教育开启未来--2009中欧十五周年校庆杰出校友”评选活动各有关事项的准则。
第三条 评选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中介机构协助、全体校友监督参与相结合的评选办法。
第四条 中欧杰出校友评选活动今后将定期举办,依据本章程可以制定具体评审规则。
第二章 评选宗旨
第五条 开展“管理改变中国,教育开启未来?2009中欧十五周年校庆杰出校友”评选活动,旨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中欧”)校庆15周年之际,大力表彰和宣传在所属行业表现卓越,以及对社会和母校做出杰出贡献的中欧校友,宣传中欧校友的杰出代表,凸显中欧主要办学成就和对推动中国经济发展与管理进步所做出的贡献,提升中欧品牌的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成为向社会展示中欧精英风采的窗口,提高校友的参与感、荣誉感和凝聚力,激励中欧校友为社会和母校做出更大贡献。
第三章 评选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管理改变中国,教育开启未来?2009中欧十五周年校庆杰出校友”评选活动由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主办。
第七条 邀请中欧相关领导、专业中介机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葛永彬律师团队)及专业传媒担任甄选顾问。
第八条 主办单位负责人及获邀的专业机构等共同组成“管理改变中国,教育开启未来?2009中欧十五周年校庆杰出校友”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 审议、修改评选活动的章程和评审规则;
2. 邀请相关人员组成当届评选评审委员会;
3. 负责评选活动结果的相关认定工作;
4. 负责评选活动的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第九条 评选活动设评审委员会,由中欧管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的代表、教授代表、学院部门代表、校友会代表、校友分会代表、媒体顾问团代表和法律顾问代表组成,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1-2名,评审委员若干名。评审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 审阅提名材料及专业机构出具的意见;
2. 评选确定“管理改变中国,教育开启未来?2009中欧十五周年校庆杰出校友”终选名单。
第十条 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中欧校庆办,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如下:
1. 起草评选活动的章程和评审规则并报组织委员会议定;
2. 根据评选活动的章程和评审规则,制定每届评选活动的执行方案;
3. 负责审查候选人资格和相关证明材料;
4. 在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的指导下、法律顾问和媒体顾问团的配合下,依据评审规则确定“管理改变中国,教育开启未来?2009中欧十五周年校庆杰出校友”初选名单;
5. 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执行组织委员会的要求工作。
第四章 奖项设置
第十一条 “管理改变中国,教育开启未来?2009中欧十五周年校庆杰出校友”评选活动共设四类奖项,分别为杰出人物奖、商业新锐奖、杰出贡献奖和公益精神奖。其中,前三类奖项为个人奖项,第四类奖项为团体奖项:
杰出人物奖
杰出人物奖是中欧向校友授予的最高荣誉奖项,用以嘉奖他们在国家、地区或国际范围特定领域中所取得的令世人瞩目和钦佩的杰出成就。
商业新锐奖
商业新锐奖用以奖励那些通过在中欧深造而在经营管理领域进行重大创新并产生良好商业与社会效果,且拥有行业标杆价值和未来发展潜质的校友。
杰出贡献奖
杰出贡献奖是中欧向支持母校长远发展并做出杰出贡献的校友所授予的荣誉奖项,感谢他们在母校不断壮大的过程中所以给予的各类支持和回馈。
获奖者既包括以资金捐助中欧各发展项目的校友,也包括在中欧的各项工作中担任义工的校友,他们在校友团体中担任主要领导及协调工作,在诸如举办论坛、参与面试、招聘毕业生、推荐考生等方面长期奉献时间、智慧等宝贵资源。
公益精神奖
公益精神奖授予长期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社会效果明显、事迹感人至深的校友团体(如班级、校友分会、俱乐部或其他校友团体),表彰其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突出表现。
第五章 评选对象
第十二条 个人奖项的参选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中欧的毕业生(即曾经就读CEMI、MBA、EMBA、CEO、CFO、AMP、DIMP、DIHMP、BMT毕业生);
曾经完成全日制或兼读制课程;
曾获颁中欧管理中心或中欧正式的毕业/结业证书。
团体奖项参选对象必须是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校友会所辖分会或俱乐部、CEMI/MBA/EMBA/CEO/CFO/AMP/DIMP/DIMHP/BMT等课程所属班级,以及其他由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校友所组成的团体。
第六章 评选程序
第十三条 候选人(包括个人奖项和团体奖项候选人)由提名人提名产生,提名人包括中欧管理中心或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毕业生、在读学生(来自下列课程MBA/EMBA/CEO/CFO/AMP/DIMP,DIHMP,BMT);或中欧现任教职员工;或中欧现任董事会成员、学术委员会成员;
每位提名人所推荐的候选人数(包括个人奖项和团体奖项候选人)不限,但在个人奖项提名部分不得提名本人,在团体奖项提名部分允许提名本人所在的班级、校友分会、俱乐部或其他校友团体。
第十四条 办公室收集所有提名表格后,将根据各个奖项之候选人获得提名的数量排序,自上而下选出共50位左右候选人,由专业中介机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葛永彬律师团队)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经征求专业传媒意见后确定初选名单。提名表格内容不齐全或不符合基本要求的候选人不具备参评资格。
第十五条 初选名单中的候选人向办公室确认参选意向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公室将提名材料提交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对存在异议的提名材料,办公室将协同专业中介机构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和处理建议提交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
第十六条 评审委员会对审核后的提名材料及书面审核意见进行审核,并根据评审规则确定终选人。
第十七条 办公室协同专业中介机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葛永彬律师团队)对终选人进行背景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终选人背景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对经过背景法律尽职调查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的终选人,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其终选人身份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投票结果顺延递补。
第七章 奖励及宣传
第十八条 获选者将获颁相应的纪念奖杯/奖座,其提名人亦将获赠纪念品。
第十九条 “管理改变中国,教育开启未来?2009中欧十五周年校庆杰出校友”评选活动颁奖典礼将于中欧15周年校庆周(具体日期待定)在上海隆重举行,电视媒体将参与录播,并将通过网络向全球校友直播。
第二十条 宣传渠道主要包括:
1. 网站推广:官方主页上线-中欧校庆主页;专业财经类网站、主 流门户网站专题报道;
2. 报刊推广:多家主流商业媒体联合宣传;
3. 电视推广:文广集团全方位、多角度合作,重点是颁奖盛典;
4. 多媒体推广:手机短信点对点推广;
5. 校友会推广:组委会至中欧各地校友分会进行宣讲。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终选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制裁或有严重侵害中欧及“管理改变中国,教育开启未来?2009中欧十五周年校庆杰出校友”评选活动声誉的行为发生时,组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奖项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 “管理改变中国,教育开启未来?2009中欧十五周年校庆杰出校友”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修订、解释,组织委员会有权随时修改有关选举规则。
“管理改变中国,教育开启未来 2009中欧十五周年校庆杰出校友”
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
2009年 6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