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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清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项目圆满结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5日 11:37  新浪财经

  历时3年 走访16省区 形成多项研究成果

  汇丰-清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项目(2006--2009)圆满结题

  2009年6月13日,汇丰-清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汇丰-清华项目)成果研讨会在清华经管学院召开,标志着这一为期三年的研究项目圆满落幕。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何建坤、清华经管学院院长钱颖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段应碧、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臧景范、汇丰亚太区主席郑海泉出席并讲话。清华经管学院常务副院长陈国青主持了研讨会的开幕式。

  同日,成果研讨会发布《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报告》,该报告简要概括了对农村金融需求、供给的研究结论,并对构建农村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提出了“九点建议”。

  项目特设指导委员会  为期3年圆满完成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年,国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汇丰(HSBC)银行作为一家在中国连续经营140多年的国际性金融机构,一直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广泛支持内地教育、环保和慈善事业。作为首家对建设新农村战略做出积极响应的金融机构,汇丰银行在2006-2009连续3年内捐资1000万元人民币,资助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开展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项目,希望通过该项目促进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为支持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2006年3月18日,汇丰—清华项目在清华大学正式签约。截至2008年,已连续3年开展了广泛的农村金融市场调研,出版了多本专著,发表了大量文章,并连续3年召开成果研讨会。项目不仅为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研究提供了有效的学术支持,而且为中国的大学生了解中国农村现实,参与中国农村建设开辟了一条实践之路。

  清华经管学院为保证项目的良好运行专门成立了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由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先生、清华大学常务副校长兼经管学院院长(时任)何建坤教授﹑清华经管学院常务副院长陈国青教授,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主席郑海泉先生﹑汇丰中国业务总裁翁富泽先生、汇丰北京分行行长丁国良先生等组成。

  610名师生分赴16省区走访调研

  在汇丰银行的资助下,2006年到2008年,清华经管学院连续三年开展了广泛的农村金融市场调研,了解农村、农民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具体需求。

  为获取第一手研究数据,3年间,共有610名师生分赴西北、东北、中部16省区的72个县,走访440多个村庄、5100多家农户、150多家企业、150多家金融机构,搜集了大量有价值的基础数据,并对上述地区的农村金融现状、农业经济发展、农民生活及教育等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同时,名为《行胜于言——汇丰—清华经管学院本科生中国农村金融问题调查文集》的图书也分3期出版,分别收录了历年各支队同学的论文和感想。

  设立20个子课题  完成年度研究报告

  汇丰-清华项目通过在农村地区深入的调研与分析,贴合国家经济形势,共设立了近20个相关子课题,对中国农村的金融市场发展进行了较为深入、系统的研究,出版了多本专著和发表了大量文章。

  为更好地研究农村小额信贷的运作,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合作,于2008年4月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农村地区设立了小额信贷试验基金。

  汇丰-清华项目自开始以来,连续发表年度研究报告。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2006汇丰-清华经管学院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报告》收录一个总报告、四省区分报告及若干专题报告:(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调查总报告;(2)新疆、青海、甘肃、河北四省(自治区)调查报告;(3) 小额信贷供给、需求和利率分析;(4)商业银行农村金融市场经营模式分析;(5) 构建农村金融体系的几点思考;(6) 中国农村金融政策初探:历史、现状和展望;(7) 农村金融法制问题分析——以农户贷款为主线;(8) 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管理研究。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2007汇丰-清华经管学院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报告》延续了2006年的结构,收录了调研总报告,八省分报告和若干专题报告:(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调查总报告;(2)吉林、黑龙江、江西、安徽、河南、山西、湖南、湖北八省调查报告;(3) 农村金融和微型金融的国际经验及其启发;(4)小额信贷模式及其在中国的概况。

  据悉,2008年的论文集《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2008汇丰-清华经管学院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报告》将在研讨会结束后,针对专家意见进行完善后出版。

  组织研讨会  总结三年研究成果

  6月13日的成果研讨会,对汇丰-清华项目3年来整体研究成果进行了汇报和总结,项目课题组组长、经济系教授刘玲玲作项目工作汇报。

  清华经管学院李子奈教授等项目教师,分别就项目中的7个子课题进行专题研究成果汇报,内容包括我国不同地区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研究,农村金融经营模式的国际比较,中国农村金融调研数据库,我国村镇银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研究,促进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的政策建议,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性,治理结构、不良贷款-对中西部信用社的调查研究。项目成果新闻发布会同期举行。项目还邀请山东潍坊、吉林东丰、河南南阳的农村金融机构代表介绍当地经验。

  据悉,该项目连续3年组织的大规模成果研讨会,均邀请相关政府部门领导、研究机构专家、汇丰银行高管和调研地区同志,向与会人员汇报项目的阶段性成果。此外,项目组还于2007年4月与北京经济学总会合办了“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讨会”,于2008年12月与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等单位合作举办了“农村信用社改革开放30年论坛”。

  对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出“9点建议”

  6月13日召开的汇丰-清华项目成果研讨会上,发布了《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报告》。报告阐述了汇丰-清华项目关于农户金融需求的研究结论、关于农村金融供给市场的研究结论,以及关于建立农村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议。

  (一)关于农户金融需求的研究结论

  第一,实证分析(5100多家农户,有效样本4199份)表明,我国农村“刘易斯转折点”尚未到来(即农村地区教育收益率趋近于城镇地区,并且增长较快,统计测算证明相反),结论是:目前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并未得到根本改善。

  第二,通过对影响农户贷款因素的实证研究,同样发现农户的经济行为与借贷行为是一致的,带有明显的小农经济特征。其基本经济行为是以生存为目的,不是以追逐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同时,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又在瓦解着传统农村的社会结构,使目前的中国农村处在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农业和工业化社会转型的艰难过渡阶段。

  第三,对农户经济行为和农村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解释了农户借贷行为和农村地区普遍存在金融市场“啄序”特征(正规金融的资金普遍向较富裕农户倾斜,农村贷款覆盖率普遍较低),是着手建立中国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的出发点。

  第四,调研数据表明,农户借贷行为的发生频率高出我们的预期。从借贷来源看,一是信用社,占借贷总数的35.62%。二是亲友邻里借款,占到借贷总数的54.49%。由此可见,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各占农村金融市场的半壁江山,其中,信用社贷款额度大,亲友邻里借款额度小。农户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资金主要用于生产性投入,从非正规金融获得的资金主要用于农户的消费支出。

  (二)关于农村金融供给市场的研究结论

  第一,我国不同地区农村金融供给模式的主要特点有:正规金融的供给缺口由非正规金融弥补;占据垄断地位的正规借贷主体是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供给的地区差异显著;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较差,历史包袱较重。

  第二,我国农村金融供给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功能缺失,在利率管理方面存在制度上的“金融抑制”;农村正规金融供需错位;农村资金大量外流。非正规金融在农村满足农户消费支出与一定程度致富需求上已不可或缺,但无法获得合法经营地位并接受规范监管,使得农村金融市场陷入“分割”状态。

  第三,我国农村金融供给问题成因主要是:商业性金融的逆向选择功能显性化;政策性金融直接推进与强力拉动功能缺失;合作性金融难以满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农业保险缺失加剧了农村金融供给的紧张;民间金融在促进农户致富的同时,也加大了农民的风险。

  (三)关于建立农村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的“9点建议”

  第一,将我国农村地区划分为四类区域,即贫困农区、传统农区、发达农区和现代农区。

  汇丰-清华项目研究发现,随着快速工业化、城镇化对传统农村社会结构的瓦解,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农业和工业化社会的转型在空间上呈现动态的、区域的梯度分布。甚至在一个狭小的县域、乡镇或村庄中这种过渡性质也明显存在。因此,研究按照生产力水平、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路径,不同区域以县为基本单元,将我国农村地区划分为四类区域,即贫困农区、传统农区、发达农区和现代农区。同一县域内的农户也可以划分为小企业主农户、富裕农户、中等收入农户、贫困农户、特困户等几类。

  第二,根据农村金融市场明显的“啄序”特征,引导不同的金融机构满足不同的金融需求,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

  第三,为促进农村地区多种形式新型金融机构的成长发育,要建立较为规范的金融机构之间资金批发市场,为引导资金回流农村创造条件。

  第四,为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商业银行有条件也有能力在解决农村金融供需矛盾中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

  第五,支持新兴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和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发展新型金融服务模式,以供给创造需求。

  第六,提高农村金融机构信息化水平,建立统一的农村信用制度和评价体系。

  第七,鼓励各类金融机构进行金融服务模式、金融产品和担保抵押模式的创新,为农村中小型企业提供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第八,明确政府在农村金融发展中的定位。中央和地方政府应树立服务意识,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

  第九,改善农村金融法制环境。加快制定和完善农村金融相关法律,明确各类农村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监管责任和监管办法,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司法的公正性,提高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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