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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2009年度评奖实施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0日 01:05  新浪财经

  2009年6月15日,根据《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章程》,本着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组委会制定订并通过“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2009年度评奖实施细则”。

  一、奖励对象

  “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奖励给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在中国经济理论研究方面做出重大原始创新性成果的主要贡献人。该项成果需在中国经历十年以上经济和社会实践的检验,并对中国改革与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即该成果应该是在2000年1月1日前发表的经济研究成果。

  2009年度设 “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一项,最多获奖人数不超过3人。

  二、评奖具体程序及时间安排

  1、奖项启动、评选和颁奖:

  2009年6月15日-2009年11月21日

  2、候选理论推荐或自荐:

  2009年6月15日-2009年9月5日

  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的候选理论可通过下列任何一种方式产生:

  (1)机构推荐

  (2)个人推荐(须两名以上推荐人)

  (3)本人自荐(须两名以上推荐人填写推荐意见)

  如果本人自荐(须两名以上推荐人),请填写《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自荐申请表》,如果机构推荐或个人推荐,请填写《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推荐申请表》。无论自荐或推荐方式,都需要提供理论相关的论文、专著、专利和鉴定评审成果等,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并且装订成册。若是论文,需同时复印该杂志的封面和目录及论文全文;若是专著,请提供样书。

  (4)上一年度未获奖,但第一轮投票得票率在10%以上的参选理论。

  (5)上一年度未获奖,但第一轮投票得票率未达到10%的参选理论经重新推荐或自荐,可以继续参选。

  以上所有表格及材料请用A4纸打(复)印,一式三份于2009年9月5日前寄送至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组委会,并请用e-mail形式将《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自荐申请表》或《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推荐申请表》发送至 cetia@dfrfund.org.cn"> cetia@dfrfund.org.cn。所有材料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章程》、《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2009年度评奖实施细则》、《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2009年度候选理论提出办法》、《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自荐申请表》、《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推荐申请表》请登陆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评奖网页或董辅礽经济科学基金会网站(www.dfrfund.org.cn)查询或下载。

  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组委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国际金融中心C座14层

  电话:010-66427788

  传真:010-66420288

  电子邮箱:cetia@dfrfund.org.cn">cetia@dfrfund.org.cn

  3、候选理论公示

  2009年6月15日-2009年9月10日

  4、评审专家第一轮投票

  第一轮:对理论进行投票,选出进入第二轮的理论。不少于100位评审专家对所有符合发表时间范围要求、参选理论材料规范的推荐理论进行记名投票,对理论的主要贡献人不进行表决但可以补充主要贡献人提名。每一表决票可以选择最多赞成3个理论,按照得票数量,排名前3位的理论进入第二轮投票。

  第一轮评审专家投票时间为2009年9月11日起至9月28日止,9月29日在公证机构的公证下,进行第一轮投票的计票工作并当场宣布投票结果。

  5、评审专家第二轮投票

  第二轮:既对理论进行投票,也对相应的主要贡献人进行投票。每一表决票只选择一个理论及相应的最多可选择3个主要贡献人。

  2009年10月9日-2009年10月25日,评审专家进行第二轮投票,对第一轮投票产生的前3名候选理论及其主要贡献人的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每一表决票只能选择赞成一个理论,同一理论的主要贡献人最多可选择3人。

  主要贡献人获奖的基本标准为:

  如有三人得票数量分别占该理论所有主要贡献候选人赞成票的比例超过25%,这三人共同获奖,获奖排序按照得票数量排序,奖金按照各自得票数占三人得票总数的比例分配。

  如两人得票超过数量分别占该理论所有主要贡献候选人赞成票的比例超过25%,第二名得票占前两名得票总数的比例不低于40%方可成为共同获奖者,否则只是第一名得奖。

  如只有一人得票数量占该理论所有主要贡献候选人赞成票的比例超过25%,第二名得票占前两名得票总数的比例不低于40%,第三名得票占前三名得票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方可成为共同获奖者,否则只是第一名获奖或前两名获奖。

  如所有候选人得票比例都低于25%,得票第一者为当然获奖者,得票第二名者得票占前两名得票总数的比例不低于40%方可成为共同获奖者,否则只是第一名得奖。

  多人获奖的奖金按照其各自得票占所有获奖者得票总数的比例分配。

  第二轮投票在公证机构公证下于2009年10月26日进行计票,但暂时不对外公布,在征求得票第一位的理论创立者的意见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如果得票第一位的理论创立者不接受本奖项,则下一位自动成为获奖者,依次类推。

  6、评奖结果公布

  2009年11月14日,公布最终获奖者。

  7、颁奖

  2009年11月21日,举行颁奖典礼,颁奖。

  三、附则

  1、本实施细则由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组委会负责修订、解释。

  2、本实施细则经组委会修订之日起施行。

  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组委会

  二OO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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