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会议讲座 > 2008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评选 > 正文
一、评审范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商业银行及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并经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批准或者许可的商业银行,并在中国设立代表处超过1年,符合相关规定的外资银行;
3. 根据2008年总资产规模及所有者权益排名前20的城市商业银行
二、评审原则:
1) 是选定的指标应具有较强的横向、纵向可比性,尽可能排除异常事项的影响;
2) 是各项指标的设立在整体均衡的基础上应突出相互的制衡性;
三、专家评委构成:
专家评审团由10—15人组成,构成为:人民银行、银监会、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国内、国际著名学府专家、教授;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相关学者、中国科学研究院相关学者;国际投行及其他第三方学者;国内外知名评级机构;多家金融媒体主编;会计事务所等其他机构;各国际再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