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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鼎龙:维权最怕看不到希望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7日 10:29  大江网-新法制报

  扬州男子为医疗事故致残儿子讨公道八年终胜诉,一生无悔投身维权事业

  一支庆大霉素,不仅让朱鼎龙的儿子朱逊陷入了无声的世界,也让他自己踏上了长达8年的维权之路。

  经历了两次诉讼,八次庭审,朱逊案终获胜诉。2003年,朱鼎龙成了全国有名的维权英雄,他的事迹也感动了每一个人。

  6年过去了,“朱逊案”渐渐被人们淡忘,但朱鼎龙没有忘记:“是法律还了孩子一个公道,投身于3·15维权事业是我一生无悔的选择。”2007年3月15日,朱鼎龙将记录了8年共计120万字的日记整理成书,并将全部稿费捐献给3·15维权及公益事业。

  回首八年艰辛的维权之路,朱鼎龙会有怎样的感想?日前,记者专访了这位与3·15有着特殊情感的朴实汉子。

  人物背景

朱鼎龙与儿子朱逊
朱鼎龙与儿子朱逊

  朱鼎龙,扬州人,1964年出生,1982年从事教育工作,现为小学高级教师。1995年开始给因药物致聋的儿子朱逊讨说法,8年依法抗争,历经磨难,百折不挠,终获胜诉。2003年踏进了中央电视台“3·15晚会”直播现场,父爱如山,感动中国。2004年被评为扬州首位“风云人物”。从知道儿子双耳全聋的那天起,他坚持写日记《爱的呼唤》长达8年之久。之后又历经4年,他根据血泪斑斑的100多万字的日记,三易其稿,完成了作品《官司》。

  庆大霉素超剂量致幼儿耳聋

  新法制报:1995年6月10日,可以说是您最不想回忆的一天。但今天,您可否再为本报读者讲述那黑色的一天?

  朱鼎龙:1995年6月10日,我两岁的儿子朱逊因轻微咳嗽到运西卫生院就诊,接诊医生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随后开了两支8万单位的庆大霉素,并当场注射了一支。从那以后,我发觉原来活泼的孩子变得沉默寡言,说话的语调也浑浊不清。

  于是,我带着儿子到扬州市最好的医院进行了检查,一个可怕的事实摆在全家人面前:庆大霉素导致药物性耳聋。听到这个消息,他70多岁的爷爷气得吐血不止,住进了医院。

  记者:此后您一直在为朱逊申请医疗鉴定,可为什么会耗上3年多的时间?

  朱鼎龙:这件事很简单,小学生一分钟就能计算出超剂量。

  《药典》及产品说明书都强调“注意:长期或超量使用可致耳聋”,事发后医院虽然承认这支药水已全部注入体内,但只承认药水的规格是4万单位的,而我手头剩余的那支药水却是8万单位的,收据也显示出是两支8万单位的价格。医患争议的焦点是医院用药是否超剂量了。

  《药典》规定庆大霉素“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3000~5000单位,分2~3次给药”,小朱逊当时实际体重是11公斤,最大剂量是5000单位乘以11再除以2,等于2.75万单位,即使按医院强加给朱逊的13公斤体重,最大剂量的计算公式是“5000×13÷2=32500”,4万单位仍然超剂量。

  这么简单的计算题,县“医鉴委”说不超量,市“医鉴委”整整算了一年,在鉴定报告中“经计算”得出:即使一次注射4万单位的庆大霉素,也属违规超量。而本该6个月之内却历经14个多月才作出的省级鉴定结论,却“经讨论一致认为剂量在正常范围”。

  给卫生部长下跪,给最高院院长写信

  新法制报:听说你当时还准备状告卫生部不作为?

  朱鼎龙:是的。为了争取最后一线希望,根据当时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决定向国家卫生部就省级医疗鉴定结论,申请行政复议。我先后两次致函卫生部,但得到的却是一封卫生部不受理此类投诉的复函。在万般无奈之下,我才决定状告国家卫生部不作为,并寄出了起诉状,但是一直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新法制报:您一直相信法律能还孩子一个公道,可为什么会向卫生部长下跪?

  朱鼎龙:为了孩子,我只有忍辱负重了。1998年4月18日晚,我从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新部长访谈录”中看到了一则令人振奋的节目。时任卫生部长张文康明确表态:不做昏官,不做太平官,不做糊涂官,不做面团官……当记者问及医患问题时,张部长表示保证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绝不护短!当我在一次次行使公民的权利都一次次碰壁时,无奈的我,在无法相信自己在正常情况下能够维权成功的时候,下跪是我迫不得已做出的无奈之举。

  1999年1月29日,我见到了当时国家卫生部部长。那天有知情人告诉我部长要来扬州,并告诉我住在哪家宾馆。当天早晨7点多,我单腿跪地,给卫生部长递上一个装满材料的大信封,眼泪直流,说不出话来,部长收下信封,看了材料,他让我坐下来,与我谈了很久。

  新法制报:按当时规定,若最终鉴定确定不属于医疗事故,法院一般不予受理。您是怎么打通司法救助这一绿色通道的?

  朱鼎龙:在走行政复议程序走不通的情况下,我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孩子讨一个说法。在这期间,我还向许多医学和法学专家寻求帮助,在我的家中,至今还保存着上百张的特快专递票据单。

  后来,我又多次给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写信,希望法院能够给予立案,因为按照当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9条规定:只有病员及其亲属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没有意见,仅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1999年5月11日,事情出现了转机,邗江法院收到了肖扬的信,一条崭新的维权通道被顺利开启,我们试图通过医疗鉴定讨回公道的努力失败后,终于再次拿起了法律武器。

  八次庭审,朱逊案反败为胜

  新法制报:一审宣告败诉时,您激动地把朱逊扔在了法庭中央?

  朱鼎龙:小朱逊每次开庭都坐在了原告席上,经过5次庭审,他似乎也已经习惯了这一切,但是他并不清楚大人们为什么这样激烈的争论,他弄不清他的父亲为什么会突然哭起来,法庭上紧张的气氛丝毫没有影响他的食欲。因为他看不懂,更听不到。

  在法庭小结的过程中,法庭认定:朱逊耳聋可以推定为注射庆大霉素所致;被告邗江运西卫生院不承担改制以外债务的主张不予采纳;邗江卫生局作为机关法人独立承担责任;治疗没有违反药典的规定,每日剂量一次注射有医学理论依据,未超量就发生耳聋,可以推定为特殊体质,属于医疗意外。随后法庭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官宣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由卫生局补偿3万元。我实在没法接受5年的等待,5年的满心期许,竟是等来这么一个结果,我被逼得近乎丧失了理智。我拎起诚惶诚恐的小朱逊,一下子扔在了法庭中央。家人泪流满面,母亲更是急得在法庭中央捶胸跺脚,失声痛哭。

  新法制报:二审反败为胜,您认为最大的砝码是什么?

  朱鼎龙:2000年3月,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首次用司法鉴定否定了医疗鉴定,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反响。而2001年12月27日,2002年7月8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此案,并根据朱逊的申请委托,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处就运西卫生院对小朱逊的治疗是否符合医疗原则的问题进行了鉴定。

  在二审的开庭过程中,法官宣读了法医鉴定书。鉴定结果:8万单位超量。虽然这封法医鉴定也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是采用了一种假设的语气。但是这让我们一家再次看到了一丝胜诉的曙光。

  经历了两次诉讼,八次庭审,朱逊案最终因为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规定的出台而峰回路转。

  “老百姓最怕维权看不到希望”

  新法制报:从1995年起,您一共写下了2800多篇日记,共120余万字,堆起来足有一人多高。为什么想到将《爱的呼唤》日记整理出书?

  朱鼎龙:朱逊维权官司胜诉后,我们父子俩也成了人们“羡慕”的英雄,普遍认为我们创造了人间奇迹。其实,这不是件好事,打医疗官司,不应当让人在某一方面成为医学家、法学家和社会活动家后才有可能胜诉,相反,老百姓依法维权,哪怕是目不识丁的老人,只要有理有据,应当3个月胜诉的官司,不能拖到三五年还看不到胜诉的希望,应当得到10万的赔偿,不能让她花去15万元的成本。在维权过程中,老百姓最怕的是看不到希望。

  虽然我的那些经历是痛苦的,并且自己也不愿意再去经历甚至回忆和提起,但是看到很多人维权遭遇尴尬和失败,自己很是感同身受,总希望能够给予别人一些帮助,所以才下决心将120万字的《爱的呼唤》日记整理出书。

  “投身于维权事业是无悔选择”

  新法制报:回想8年的维权历程,你做何感想?

  朱鼎龙:我经常用“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来聊以自慰。从上访到诉讼,我被逼上了人生的二万五千里长征,为了给儿子讨一个说法,这次“长征”一走就是8年。所幸的是,几年的心血并没有白费。

  对于“3·15”,我一直有着特殊的情感。是法律还了孩子一个公道,而投身于维权事业是我一生无悔的选择。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想对广大的消费者说,要正视我国尚处于初级阶段的客观现实,要正视消费环境和法制环境与广大民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要相信法律,更要相信法律赋予我们权利的同时,离不开我们自己的积极争取。要从坏处着想、从难处着想,惟有大家团结起来,拧成一股绳,才能推动社会进步。

  □点评

  维权成专家是对法律的讽刺

  8年纷争,折射出司法制度的进步,也见证了我国医疗损害赔偿处理机制及适用法律的几次重大变革。我们在为一个父亲感动和欣慰之余,更觉沉重——一个维权者打官司打成“专家”了才胜诉,这样的维权成本是对法律保障体系的讽刺,但愿人间不再有朱逊案。

  □文/记者梁东波 实习生黄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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