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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春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展区管理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3日 12:21  新浪财经

  为了维护2009年春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简称糖酒会)展区秩序,给参展参会客商提供良好的商品展示和交易环境,按照《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章程》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2009年春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秩序的通告》的要求,特制定本届糖酒会展区管理办法如下:

  一、展区设置

  (一)本届糖酒会将严格按“统一布展、集中交易”的办法进行。有关糖酒会展区规划、展位安排、广告宣传以及交易秩序等事宜,由全国糖酒会办公室统一安排和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办理有关事宜。

  (二)本届糖酒会仅设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一个展区,分展馆室内展区、室外广场主题展区和会议中心展区。会期,市区各大宾馆、酒店、饭店、招待所的大堂、通道,其他商业、餐饮等经营场所,一律不得设立展厅、展间和展场。

  二、时间安排

  布 展:2009年3月21日-23日

  (其中:3月23日只能摆放展品,停止搭建、装修展位)

  会 期:2009年3月24日-28日

  总结会:2009年3月28日上午10:00

  撤 展:2009年3月28日下午14:00以后

  三、展区展位收费标准及联系方式:

  单开口标准展位:5800元/个

  双开口标准展位:6800元/个

  简特装展位:8500元/个

  特装展位:950元/平方

  四、展位配置

  (一)室内3米×3米标准展位配备咨询桌一张、折椅两把、

  射灯两盏、电源(220V/5A)插座一个、中文楣板一块。机械展区另免费提供1kw以内的电量;特优净地展位每9平方米免费提供1kw以内的电量。

  (二)室内简特展位配置(详见简特配置示意图及说明)。

  (三)室内外特优净地展位、普通净地展位为空地,无配置。

  (四)葡萄酒及国际烈酒馆设有商务活动区,通道有地毯。

  (五)展位销售时,均按一定比例免费配发参展证,其中:

  3米×3米标准展位和3米×3米简特展位每间配发2个参展证;净地展位每5平方米配发1个参展证。

  展位装修高度限制

  室内净地展位高度不能超过6米,室外净地展位高度不能超过4.5米,简特展位高度不能超过4米,3米×3米标    准展位高度不能超过3米。特殊原因需超过限高的,必须向展区组提出申请,在条件许可时,办理审批手续,并按广告发布标准收费。

  五、参展范围及办法

  (一)范围:凡是从事糖业及其制品、酒类、各类饮料和粮酿制品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类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加工机械的销售或生产企业均可报名参展。不允许其他企业入场参展。

  (二)参展办法:

  1、凡符合参展范围的销售或生产单位凭营业执照、生产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在申购展位时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签订展位合同(国外企业及进口产品参展,除前述相关证件外,参展参会单位还须办理好与进口展品相关的手续)。

  2、展位销售后,一律不退换,领取《展位证》后,遗失不补。

  3、参展企业凭《展位证》到现场报到,办理相关入场布展参展手续。

  机械展区

  主办单位指定四川西南食品包装机械有限公司、陕西省糖酒副食流通协会和辽宁深港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展区招展组团单位,并指定四川西南食品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为该展区的运输布展服务商。

  参加食品机械类的企业请与本届糖酒会指定的组团单位联系参展事宜,并在大会划定的食品机械专区设展。除主办单位指定的机械专区内外,任何企业、个人一律不得组织、转让其他展区的展位给机械企业;违反此规定者,大会组委会有权取消展位,所交展位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室外主题展区

  1、参加企业类别:与主题相关的、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知名企业。

  2、活动内容:企业文化、产品形象展示、业务洽谈、产品推介及宣传活动。

  3、场地设置及举办活动注意事项:

  3-1 不得进行低价促销及零售活动。

  3-2 不得使用锣鼓、大功率音响等高分贝(超过60分贝)器材。

  3-3 如企业邀请名人参与有关活动,须向公安机关申报审批,自行安排足够数量的安保人员,维护好现场秩序。

  3-4 不得在现场加工制作食品。

  3-5 企业自行负责会期内所有展具及产品的安全。

  葡萄酒及国际烈酒馆

  1、限定为国内外葡萄酒和进口烈性酒的生产、销售企业。

  2、葡萄酒及国际烈酒馆特设“商务活动区”,供参展参会单位举办品鉴、推广、会议等活动,使用者应于2009年2月20日之前提交申请,由展区组统一协调安排。

  3、会场有偿提供冰块、酒具、鲜花、翻译等服务。

  4、本展馆的招商工作全部由主办单位指定的专门代理单位负责。

  六、布展、展示及撤展安排 日期 19日-20日 21日 22日 23日 24日-28日 28日 29日

  内容 参展企业

  报到领证 净地展位布展 参会企业报到 展示交易 撤展 撤展

  时间 8:30-18:00 8:30-18:00 8:30-24:00 8:30-17:00

  28日14:00以前 14:00以后

  注 1、提前入场和加班: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净地展位经审核可提前入场布展(需办理审核交款领证手续)。每日原则上不加班,如需加班,必须另行办理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2、简特及标准展位在3月23日统一入场布展,所有展位须在3月23日布展完毕,24日,停止一切装修行为。

  (二)布展办证程序及守则

  1、办证程序

  在<现场办证审核中心>办理如下手续:

  注:参展和布展施工用电手续应到各连接馆“现场服务处”办理。

  按用电量计收电费。

  2、布展守则

  (1)在规定的布展时间内,凭《施工证》入场,一人一证,参展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凭《展位证》申购《施工证》。室内净地展位按每5平方米可购一个证,3米×3米标准展位及3米×3米简特展位每间可购两个证的原则进行,每证收费¥10元。

  (2)布展期间,仅凭《施工证》入场布展,《代表证》、《参展证》、《观展券》无效。

  (3)布展期间,入场布展施工单位都必须配戴企业标志并自行看管好自己的展品及展具,若有丢失后果自负。

  (4)布展时,对号定位布展,不准挪位和超越范围,逾期不到会或会期更换展位者,所订展位按空位对待,不退费用。

  (5)禁止不符合大会规定的参展范围的展品入场布展;禁止假冒伪劣及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展品入场;禁止危险品或其他导致不安全因素的展品入场。若违反此规定,糖酒会有权要求无条件撤除,一切费用由参展单位自付。

  (6)净地展位特装时,参展单位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搭建施工单位进行展位设计、特装和用电施工、搭建,所有图纸和方案应提交大会审定,并签订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承担相应安全质量责任。

  (7)布展现场,不允许初期制作,只允许拼接组装和装饰。因装修装饰工程量大,所需时间较长的单位,应与展区组联系,在允许的条件下可提前进场,并按规定缴纳提前进场加班费。

  (8)布展时,参展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清理各自布展施工场地,保持通道畅通。

  (9)请爱护展馆物品,不能在标准展位及配套展具上钉钉、打孔、刻画、蹬踩。展具上不能使用双面胶、单面胶和即时贴等各种胶制品。标准展间上不能倚靠和悬挂重物,未经允许不得拆除或改建标准展位。违者将按实际损失照价赔付。

  (10)布展期间车辆进入展区一律按指定路线行驶〔详细情况见《2009年春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物流运输示意图》〕,卸完货物后,立即离场,严禁在场内停放。

  (11)为加强管理和服务,除展位已配置外,大会将按主办单位审定标准,收取施工安全押金、清洁押金,特装管理费,用电施工和计量电费等。详见具体办法。

  (三)展示交易

  1、时间

  从3月24日-3月28日下午14:00止,每日08:30-17:00,为大会展示交易时间。

  2、会期出入场管理守则

  (1)一律凭糖酒会制发的《代表证》、《参展证》、《采访证》、《工作证》、一次性《观展券》进入展区。无证(券)者不得进入展区。

  (2)每日08:30前,所有参展单位都须有人进场到达展位守护,开馆期间的展品安全由参展参会单位自行负责。

  (3)闭馆后,室内展场的所有参展参会人员都必须准时离场;

  展位有贵重展品的须在闭馆时由相关参展参会人员自行带离保管;对确需留人守护展位的,应到展区组办理有关手续,只能在本展位守护。

  (4)开展期间,所有车辆应遵守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规定的线路和地点行驶和停放。

  (5)参展参会人员应该自觉遵守和维护展区秩序,依次排队出入场,爱护场内公共卫生,保持场内整洁。

  (6)3月24日-28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禁止展品入场,参展企业补充展品的时间为每日闭馆后1小时(即17:00-18:00)进行。

  3、葡萄酒及国际烈酒馆的参观

  本馆一律凭大会制发的专门针对本馆的《代表证》、《参展证》进入展区。

  专业观众在展馆入口的门禁系统通过身份确认、登记进入该展区,以确保观众的专业、有效。无证及条件不符合者不得进入展区。

  展会期间,大会将安排重点采购商专场洽谈会,届时重点采购商将凭专门的证件进入该展区。重点采购商可通过会前与大会组织机构联系或登陆糖酒会官方网站(www.qgtjh.com)两种方式,采取提前实名登记的办法确认身份、索取有关证件。

  (四)撤展

  1、时间:3月28日14:00-3月29日

  2、撤展程序:

  (1)3月28日14:00以后,凭《展位证》和《布展施工许可证》,由单位授权人到各馆现场相应服务处办理手续;

  (2)由各馆馆长验证核实《展位证》和有效授权人后,收回撤展对应的《展位证》,开具《出门条》,留下存根;

  (3)所有物品出门时凭《出门条》验放,并由门卫收回《出门条》;

  (4)机械展区的撤展由相应组展单位和大会指定的机械展区运输服务商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由指定的专用通道撤展。由展区组负责监管。

  3、撤展守则:

  (1)撤展时须服从统一安排,有序撤展。撤展开始后为确保安全,停止一切展示交易。

  (2)撤展时,参展单位先须清点好所属物品,自行打包、自

  行看管,若有遗失自行负责。在所有应撤除物品清理完毕后,可按程序申办撤展出门手续。

  (3)3月28日不撤展的参展单位要向相应各馆长申报,并须在展位留人至当日闭馆。

  (4)撤展时,应注意施工安全,保持足够的施工安全区,严禁野蛮施工。

  (5)各单位必须切实做好展位的装饰废弃材料清运工作。撤展后,经展区组验收合格,即按规定退还清运保证金,否则此款将用于清运工作费用。

  七、展区广告宣传管理

  (一)展区内广告由广告组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收费。凡需要在展区内张贴、悬挂商品介绍、广告、海报等宣传品,必须在广告组办理手续,按大会指定的位置贴挂,不得随意乱挂。

  (二)禁止锣鼓队等各类乐队和礼仪表演人员进入室内展场。

  (三)禁止在室内展场使用功率放大器等扩音设备。

  八、严禁在展区外周围、路边地段及其他经营场地设置展位、摆摊设点,违者按城市管理条例和道路管理条例及糖酒会有关规定处罚。

  九、所有参展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展区安全防火规定,详见《展区安全防火须知》

  十、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在事先征求相关承租人意见后,有可能对展位进行必要的适当调整。

  十一、参展参会单位须严格遵守本办法的各项条款,全国糖酒会办公室对本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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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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