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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 会议讲座 > 《第一财经周刊》“炫@商业”2008评选 > 正文
古永锵(优酷网总裁):不是每一个行业都可以用炫来赚钱,相对而言,快速消费品类的产品更容易通过炫来获得更多附加值。此外,炫公司通常都有个清晰的商业盈利模式,并且公司通常处于一个发展阶段。在中国炫公司是完全有条件产生并形成商业价值的。我希望大家都认可2008年奥运开幕典礼是非常炫的,我希望这次张艺谋开幕典礼是一个新的起点。因为改革开放30年过后,未来的30年在这方面对炫的要求越来越高的时候,大家看到中国是可以做到炫的。
伊险峰《第一财经周刊》执行主编:其实有很多的公司实际上他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实际上应该是我们对炫公司的理解还有一个层面,他把用户作为一个中心,针对用户的服务,针对用户的要求来提供相应产品。
唐骏 (新华都集团总裁):炫肯定是能赚钱的。微软也好,还是说盛大也好,其实都很炫。有谁去怀疑像微软的商业模式,炫肯定是能带来价值的。
瘦马(《男人装》主编):炫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就是市场营销手法的炫,第二就是产品服务的炫。炫的一种特点是超越大部分人的想法,这点我可以说马云一个例子,他有一次跟他的同事开会,几个主管,10个主管在研究一个方案,然后8个主管都说这个方案特别好,马云听了以后立马否定了。当10个人里面有8个人都同意的时候,隔壁公司一定也有8个人干这个活,所以反而选择那两个人提出的方案。也就是说你的炫必须跟别人不一样,打法不一样。所以我同意唐骏的第一步,他的营销方式很炫,当然我承认新华都将来会很炫。
杨明洁(杨明洁设计产品顾问机构):最炫的东西在它的最初期可能不太会出现在大公司。另外,炫公司还必须有这个能力把这个炫推向整个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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