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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中国营销标杆企业/标志人物评选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9日 18:47  新浪财经

  “标杆20”中国营销荣誉大奖(2008年度中国营销标杆企业/标志人物)评选,力求用理性的态度和深入的分析,挖掘中国企业成功背后的营销创新要素、方法与模式。以下为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推报候选名单(2008年10月15日—2008年10月30日)

  主办单位通过媒体发布第六届中国营销领袖年会通知及本次评选信息。面向全社会,特别是行业协会、社团、专业研究机构、媒体、专家征集评选“标杆企业”、“标志人物”的候选名单。

  推报工作采取组织推荐、社会征选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产生渠道有四种:

  1.是由行业协会、社团、专业研究机构、媒体向组委会推荐参评名单;

  2.是组委会经与各方协商,并征求当事者单位意见,征选参评名单;

  3.是自荐或他人推荐,并征求自荐人或推荐人、被推荐人单位意见,产生参评名单。同一单位推报候选名单不超过3名(3个)。

  4.行业协会、社团、专业研究机构、媒体、专家推荐人选。

  评选组委会工作组对所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候选资料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不具备参评资格。

  第二阶段:提名候选人公示初审阶段(2008年11月1日—2008年11月15日)

  评审团根据报名单位、城市、个人等所提供资料,对其进行初步审核,组织召开第一次评审委员会会议,最终初选出双倍于设立奖项名额的侯选企业和个人。通过媒体将各项候选上榜名单及其营销实践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指定网站刊登候选案例、候选单位、予以公示,在网上进行投票(11月20日-1月20日)。

  在规定时间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众通过指定的投票网站进行在线投票。公众对候选企业或者人选如有异议,可以向年会组委会提供书面意见,年会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企业以及候选人,评审委员会将取消其正式候选企业以及候选人的资格。必要时,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可以到候选人所在单位对候选人进行实地全面考察。

  第三阶段:评委团专业评选(第一阶段2008年11月初,第二阶段2008年11月初)

  评审团对入围名单按照评选规则确定的各项指标,对候选标杆企业及标志人物进行评审后,由公证处公证,进行无记名投票,计算各候选名单的最终票数,按得票数多少排序,最终评出“标杆20”中国营销荣誉大奖(2008年度标杆企业、标志人物)。

  1.评审团投票结果占评选积分的50%比例;

  2.指定网站网上投票占评选积分的30%比例;

  3.《新营销》编辑部评估占评选积分的20%比例;

  上述三项积分加权计算结果为候选人最终排序。

  第四阶段:公布投票结果、颁奖(2009年1月底)

  由组委会向获奖单位及个人发出书面领奖通知。

  具体获奖名单及深度报道在《新营销》杂志2009年2月号上及本次评奖的合作网站上公布。

  第五阶段:辅助宣传 (2008年11月底—2009年1月初)

  众多媒体将通过网络和报刊杂志等多种途径对此次评选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和宣传,主办方将通过专刊、图书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助及其后续的宣传和服务。根据需要,组织获奖者参加巡回演讲、报告会或组团在海内外进行事迹展览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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