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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 会议讲座 > 2008第四届中国营销标杆企业/标志人物评选 > 正文
“2008中国营销标杆企业”评选标准:
1、企业通过一系列营销管理的变革和创新,获得了明显的绩效提升。
2、在未来三年内,该变革和创新能为企业带来有效持续的增长。
3、其营销理念与实践具有引导和推动行业升级的表率作用,对中国市场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4、企业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行业影响力。
“2008中国营销标志人物”评选标准:
1、他们的思维具有前瞻性,能发现并挖掘还没被满足的市场需求,对隐含趋势具有敏锐的洞察力。
2、他们主导的营销管理的变革和创新,给企业带来了有效、可持续的经营增长。
3、他们的营销管理的思想和方法具有标志性意义,对行业发展有显著的推动作用。
4、他们建立了强势的企业品牌和文化。
5、他们不仅具有行业影响力,同时其思想观念应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
类别 |
子类别 |
权重 |
创新力 |
满足尚未挖掘的市场需求 |
10 |
独到创新的营销策略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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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市场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具有标杆作用和可复制性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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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力 |
业绩表现突出 |
10 |
对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大幅提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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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较强的组织执行力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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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产业升级具有表率作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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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力 |
具有一定的行业知名度和美誉度 |
10 |
业绩在行业名列前茅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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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的关注度并经媒体报道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