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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一、综合奖
百佳朝阳企业
二、单项奖
1、最佳商业模式
2、最佳管理团队
3、最佳创新技术
4、最佳创业精英
5、最佳市场前景
6、最具投资价值
评选范围:
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洲、闽南地区、珠江三角洲、成都等中西部地区的具有创新性、未来高速可持续成长的中小企业
参评标准:
1、在中国注册、经营的民营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
2、本公司以及母公司均非海内外上市公司
3、企业成立时间至少二年
参评准则:
一、基本准则:
参加评选的企业自愿提供可公开数据。
参加评选的企业承认评选结果,并委派代表参加颁奖典礼并受奖。
二、数据提供准则:
参加企业需要一次提供全部数据。
参加评选的企业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评选组委会提供数参评据。
参评数据要求为2006—2007年度(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和2007-2008年度(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的可公开有效数据。
参加评选的企业须保证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并对所公布数据负责。
三、数据提供方法:
将参加评选数据直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快递发送到组委会。
(对于不便公开、涉及到商业机密的数据,参评企业可不予提供)
评选意义:
本次评选活动将有机会让您从默默无闻的中小企业中脱颖而出,从而:
1、提升企业的知名度以及社会地位
2、增加与风险投资机构的沟通和交流
3、增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公司治理能力
4、参加研讨及培训,与各界专家和企业交流及分享知识经验
5、拓宽视野,寻找企业快速发展壮大的机遇
6、解决目前企业经营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