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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2008年10月28日,风险管理论坛在北京金融街威斯汀酒店召开,新浪财经独家网络直播。央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沈炳熙在演讲中表示,不应该因为产品创新过程当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就忽视创新的重要意义。他补充说,产品创新出来后,还需要把握好让谁作为它的投资者。
沈炳熙指出,金融机构要正确认识金融产品创新。“有人认为金融创新是导致这场危机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有人认为,我们现在创新的产品比较少,所以也是我们受危机比较小的一个因素。我们今后可能在这方面也应当非常的小心谨慎。”这些观点他都不是非常的赞同,“金融产品的创新是金融市场发展和经济发展的手段,实际上也正是因为有大量产品的创新,才使得许多的本来可能会解决不了的一些问题在创新的过程当中得到了解决,这是它的正面效应。”
不过他强调,要正确把握金融产品创新与风险控制之间的关系。因为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用的不好,也会引出许多的风险;有些产品创新如果过度,也可能走到它的反面。
“本来许多的衍生产品、创新产品,是具有比如说套期保值,规避风险或者是锁定风险的这种功能,但是因为过度地滥用了这些创新的产品,也可以把这个风险进一步的扩大。”他认为,创新是要鼓励的,风险也必须高度重视,在这两者当中就要寻找一个平衡点。把这个风险意识、风险控制贯穿到金融产品创新的过程当中去。
他提示说,产品创新后,需要把握好投资者的定位,要根据创新产品的风险程度来正确地确定它的投资者群体。“如果说你把一个风险相对比较大的产品面向一些承担风险,抵御风险能力比较低的投资者,将来的危险或者说危机,这种可能性就比较大。如果说你所找的投资者群体是一些承担风险能力比较强,抗风险能力也比较强的投资者,相对来说你这个产品创新出来以后,实际造成的风险就会小。”(元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