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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须知
为确保展厅统一格局,组委会保留调整展位权利。
参展企业在提交网上报名表后,应将企业《营业执照》等证书的有效复印件一并传真给组委会。
参展商进馆证件,即参展商证等,一律通过网上申请办理。
展位费一律通过银行转帐至组委会指定帐户。
参展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6月30日。
展务组联络办法
·日常联系办法:
地址:中国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号御景苑A幢7层
邮编:361004
电话:+86-592-2669818 2669819 2669820
传真:+86-592-2669823
·展览会期间联系办法:(8月31日-9月11日)
地址:厦门国际会展中心252室
邮编:361008
电话:+86-592-5959878 5959874
传真:+86-592-5959878
参展流程
1、请详细阅读本《参展邀请函》,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参展报名回执》(背面)并加印章后连同《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展务组(也可邮寄或传真至组展代理单位汇总后统一寄送组委会展务组)。
2、组委会展务组收到《参展报名回执》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后,进行参展资格审核。对符合参展条件者给予书面资格确认。
3、参展商应在收到《资格确认函》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展位费全额汇入组委会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委会展务组。同时按要求寄送参展工作人员照片(每个展位限4人)。
4、组委会展务组收到参展商缴交的展位费后,依照缴费的先后和参展类别,按所属专业展区安排展位,并将《展位确认书》、《参展指南》等展务资料寄交参展商。
5、参展商应按《参展指南》规定的方式进行展品运输和报关。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凭《展位确认书》和汇款底单复印件向组委会展务组报到,领取《展位证》进馆布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