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会议讲座 > 第四届北京国际金融博览会 > 正文
(一)批准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主办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西城区人民政府、朝阳区人民政府、海淀区人民政府、东城区人民政府、丰台区人民政府、通州区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 北京金融街世纪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北京金博会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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