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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O圆桌论坛:走向全球化的投资者关系实践(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1日 16:21 新浪财经

  李晓飞:这个很有意思,投资者对公司保持很高投资度的责任,投资者也会给CFO很多很多的压力,因为他们总是想要最详细的信息,但CFO由于竞争对手的压力也不能做的太详细。我不觉得披露就一定会降低你公司的竞争能力,有些信息是必须披露的,比如法律要求的东西,那是一定要做的。另外是怎么给投资者解释投资的故事,总结公司业务模式,使投资者了解公司的业务环境,这是有很多措施、沟通的渠道、工具可以应用,在这方面应该制订一个长期的计划。

  耿必儒:我觉得有些资料是可以不公布出去的,有些资料是法律上要求的,但你可以需要时间去找,但你不要习惯找不到,你不要隐瞒什么,人家可能会觉得你在隐瞒一个比较重要的东西,因为你也要对股价负责,所以自己要找到适当水平可以公开的资料,因为你不公开也会存在比较大的风险。

  关长虹:我觉得这个披露要找一个平衡点其实是很难的,有些法律规定必须披露的你就不能有所保留,而没有实质上实施的消息也不要提前公布,已经做的必须要说的一定要说,我觉得从财务的原则上来讲,该说的一定要说,不该说的一定要掌握好这个度,要做好这方面的平衡。

  黄宣德:我补充一下,从我的理解,刚才李晓飞也提到必须要披露的并不是那么多,而财务原则上其实没有说什么东西一定要披露的,除了几个关键的点以外。我们也会碰到,投资人会希望你披露某些东西,或者说行业里面其它的竞争对手,比如说海外的竞争对手他们会希望你披露一些东西,但这些其实不是必须的。如果我们感觉会涉及商业机密,比如说我们最大的客户,他们占我们收入的百分之多少,其实这是投资人考察你关键业务很重要的指标,但我们又不想披露这部分客户占多少,但我们怎么办?就只披露了其中两个客户占多少,这样就很好的回复了投资人,披露两个加在一起占多少,我们说他们都超过10%,因为国内也有竞争对手在做这个事情,披露这个一个是很敏感的,一再一个首先因为这个不是必须的,你披露出来不会违法,而反过来竞争对手说你为什么不披露,我们会解释说这是有一定商业原因的。一般来讲投资人不会穷追我们,我觉得这个尺度掌握好了、沟通好了其实不是一个大问题。

  明国珍:其实前面各位说的都比较全了,我补充一点,这其实是商业机密和披露充分性之间的把握,可能有些时间我们真正披露的时候是交易所和监管当局,但确实有涉及我们商业秘密的时候我们应该跟他们进行沟通,只要不触发法律必须做的时候,其实我们完全可以做没有必要的披露,因为我们这样做是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要有这个精神在里面。

  陈宇劼:谢谢各位,我再问一个问题,也是大家都很关心的一个问题。大家都知道股市有波动,前些年不管是海外市场还是国内市场都是牛市的阶段,这两年A股从井喷的时期到大幅下滑的阶段,对于投资者来说觉得股价好的时候就不需要做投资者关系,而觉得熊市的时候才需要做。

  李晓飞:我个人观点,市场不好由于外面的因素导致股价下降的,这时候也要保持通畅的沟通,如果投资者开始忽略这方面的话,就会使更多的投资者失去信心。对股价下降这个现象,有时候是公司自己在某些方面做的不好,被证券市场误解了,这方面需要跟投资者做进一步的补充性沟通,或者说积极的沟通,及时的把投资者信心拿回来。我还是总是鼓励公司多沟通。

  耿必儒:我觉得牛市的时候还是有很多时候要做,熊市的时候应该是需要加班,你要尽自己的责任,要披露你的业绩,说服人家我们的业绩还是很好,我们在做我们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李晓飞:我想补充一下,我发现有些公司股价大幅度下降,他们就会大范围发新闻稿,我觉得这是一个错误的想法。

  陈宇劼:那这时候应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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