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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与发展高峰论坛赞助方案3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9日 14:07 新浪财经

  一、合作的目的和目标:

  良好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单位”)借助“中国改革与发展高峰论坛”的最佳平台和最佳时机向北京、全国以及海外的客户宣传推介合作单位,实现——“合作单位”品牌的提升和形象宣传。

  目标客户群——通过全方位会前、会中、会后全程会议服务,直接向1000名合作单位的高端目标客户群宣传、推介和展示合作单位(与会人员包括部委要员、国家行业机构负责人、知名专家、学者和新闻界的参会嘉宾),让参会嘉宾零距离感受合作单位的项目、企业理念及前景。

  立体的宣传——通过全方位的会前、会中、会后全程会议媒体宣传服务,宣传推介合作单位,同步宣传合作单位,提升合作单位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实现合作单位制定的发展目标。

  二、合作单位相关权利和义务(合作费用300万)

  合作单位按照协议规定按期、足额向大会支付所承诺提供的“首席战略合作伙伴”合作费用后,可享受以下权利:

  (一)国家领导人接见及部委领导人会见:

  1、国家领导人接见:秘书处可安排合作单位领导同国家领导人合影或为企业题词

  2、国家部委领导人会见:秘书处将安排合作单位领导同与会的部委领导会见并合影

  3、国家机构领导人会面:秘书处将安排合作单位领导同与会的国家机构领导人会面,并研讨共同关心的话题

  4、合作单位若与参会的其他人士及媒体约见、洽谈或合影,将得到会议秘书处的特别协助。

  (二)荣誉及媒体宣传:

  1、授予称号:合作单位为“中国改革与发展高峰论坛”活动(以下简称活动)“首席战略合作伙伴”;

  2、显示LOGO:合作单位的名称或LOGO出现在以下相关资料和场合:活动会刊、组织结构、活动对外宣传广告、活动现场、宣传板、活动网站;论坛邀请函、工作人员证件、参会嘉宾证等相关印刷品、标识冠名企业名称及LOGO标志;

  3、硬性广告:秘书处将在主流权威媒体投放会议宣传广告。论坛的前期广告宣传中将发布:“合作单位成为首席战略合作伙伴”,并刊登合作单位名称或标志(刊登次数取决于合作协议签订日期);

  4、授予特邀嘉宾:合作单位一位主要领导担任本次活动“特邀嘉宾”,以活动“特邀嘉宾”身份出席本次活动各项活动。如:活动开幕式、嘉宾宴会、嘉宾交流会、颁奖晚会;

  5、演讲机会:合作单位一位领导以“特邀嘉宾”身份在会场上做演讲,同台演讲的有部委要员、研究机构领导、各行业顶尖人物;

  6、新闻报道:新华社、中国新闻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路透社、凤凰卫视、光明日报、经济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改革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中国证券报、财经界、中国经贸导刊、财富中文版、经济参考报、证券时报、每日经济新闻、中国企业报、财富时报、财经时报、互联网周刊、经济参考报、中国经营报、中国青年报、新华网、新浪网等国内外主流新闻媒体到会采访,并报道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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