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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克:欧洲与中国之间技术与转让的法律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0日 11:20 新浪财经

  中国企业法律保障高峰论坛于2008年4月20日在湖北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开幕。新浪财经独家网络支持本次会议。以下为德国萨克森工大法学院院长、教授温佛里德·胡克发表主题演讲。

  温佛里德·胡克:一般来讲技术转让这个词是一种描述性的词,而不是一种法律的定义,他是指信息跨境的一种转移,由此可能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但这里便涉及到一个复杂的过程,所以没有定义,但是我们发现在从1999年以来,我们在和中国的合同法中发现了技术转让方面的定义,比如说在合同法322条规定将技术转让给另外一方,包括技术服务,投资和贸易,这是非常关键的词,从合同的角度来看就是非常简单的,从欧盟一方来讲我们对技术转让协议也有定义,定义的非常长,在这里就没有办法念,所以我们在竞争规则方面如何看待技术转让?技术转让这个术语就好象钻石一样,许可协议可以用于反不正当竞争的目的,可以说两个竞争对手签订协议,共同分享市场,而排出其他的技术,那么今天发布了一个新的报告,审查了欧盟的知识产权制度以及知识产权监管体系,大家可以免费下载这个报告,大家可以看到其中有一些指标,大家的小册子里面也有链接,那么中国在技术转让方面有什么政策的变化呢?

    中国在这个方面经验很多,第一,技术转让有几个高峰期,有50年代,主要是苏联对中国成套设备的转移,后来在1972年中国也从美国进口成套设备,比如说()厂,1979年中国进行技术改革,79年开始进行软件的转让,那么中国的技术转让历史大致就是这样的一个情况。后来中国出台了外商投资,鼓励禁止和限制的种类,在这里大家大家看到环保技术成为一个重要的转让领域,很多的领域也受到它的影响,那么政府也开始重视高质量的技术转让,也不仅仅重视经济的增长,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转变。

  那么,欧洲公司在和中国公司的技术转让也有一定的历史,这发生在80年代,比如法国和中国建立有关的合资公司,后来德国的汽车公司(大众),在上海建立上海大众,他们都非常成功,一直到现在都非常成功。那么我们看看第四点,我们简单的看一看这一点,有8点。欧盟方面对这一点有很多的关注,比如说强制转让的问题,大家知道主要是依靠合同进行技术转让,但是也有很多让人担心和害怕的事情,我们对法律的理解有所不同,第一个题目是关于大量的技术文件的转让,欧洲很担心把他们的技术泄露,因而要求大量的技术文件,同时透明度缺乏,欧洲的企业认为政府的采购协议,WTO的政府采购协议中国政府没有签订,所以欧洲的企业感到非常遗憾。我们看看下一点,还是关于世贸组织的,我们必须等待美中之间争议专家组的审议结果,那么在中国不能在民事法直接引用TRIPS协议,那么在这个涉及到外商(IT)案件的时候涉及到法律的问题,可以采取的方式不多,公司自己可以采取一些法律措施,另外一方面WTO专家组也没有很多可以利用的措施,应当签订更多的协定。WTO有一个工作组,是关于技术转让的一个工作组,他们用一种互惠的安排来平衡供需双方的利益,促进技术的发展。那么我们看一看欧盟,我们发现那里也有一个协定,他可以作为一个法律基础用于规范和振兴中欧之间的贸易,这是1985年的一个贸易协定,后来修订了,这个协定是贸易方面的一个重要文件,虽然中国和欧洲没有签订,但是中国和欧洲可以进行长期的规划,06年10月欧洲委员会和中国进行谈判,决定采取5个步骤,同时在07年也签订了另外一个协议,包括对1985年的协定进行更新,我们看欧洲公司和其他的有关方面的视角,现在是一个信息社会,欧洲也是这样,现在在未来与中国的合作当中也正在进行咨询,现在面临的主要障碍从欧洲公司来讲,主要的障碍就是技术转让和盗版问题,这些是主要的问题。所以在这里,中国要努力加强的强制的知识产权,我们要通过行政和司法对知识产权提供保护,但是这个里面侵权还是不少,中国2008年采取了行动计划,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德国好多人也知道,但是从2007年欧盟在中国的商业报告中说,欧洲公司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还是不满意的,那么我现在要说,欧盟和中国的关系还不错,所以现在应该有可能解决我们前面提到的技术转让的问题,令人满意的解决问题,明年或者我们希望能够解决这个问题。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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