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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中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专家媒体研讨会召开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8日 18:43 新浪财经
为加快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进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于2008年1月17日下午举办了“促进中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专家、媒体研讨会”,邀请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环保总局法规司、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商务部研究院、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青岛市环保局、青岛理工大学等有关单位的专家及多家媒体代表参会。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是指企业通过环境报告书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本企业产生的环境影响和企业环境行为相关的信息,是目前国际社会广泛鼓励采用的企业环境管理措施,对于提高企业可持续生产能力,改善全球环境质量有积极地意义。据了解,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在某些发达国家已经通过政策法规形成制度化,许多跨国公司每年都编写发布自己的环境报告书,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树立企业环保形象的重要手段。相比之下,中国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刚刚起步,很多理论和实践方面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在我国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不仅是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大势所趋的客观要求,也是企业不断提高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内在需求。 与会代表从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环境政策法规、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环境管理创新、绿色会计审计、舆论宣传与监督等不同角度对环境报告书的编写,政府、企业、媒体以及公民如何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和交流。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是一个社会工程,需要得到社会各个方面的关注和支持。作为全国性的环境科技社团组织,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愿意发挥跨学科、跨部门的学术团体优势,率先在学术和理论层面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一些基础工作。为此,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计划在科技与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下建立一个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课题学组,一方面组织各领域专家进行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另一方面拟组织专家编制一本《中国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写指南》,希望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实践领域做一些探索。 专家认为政府应该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中起主导作用,专家同时呼吁我国企业应提高认识,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转变经营理念,知名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应率先开展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 相关背景及一些研究观点 之一 企业是具有独立利益的社会基本经济单位,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与此同时,在企业创造财富的过程中,由于外部性问题和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环境污染问题。据有关专家对各种污染物来源所作的分析,目前自然环境所接受的污染物中有80%来自企业,并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之二 企业应该为其产生的环境负面影响承担责任。在全球公众环境意识不断提高的新形势下,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对企业的环境行为日益关注,对企业的全面承担环境责任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促使企业能切实承担起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除政府采用法律、税收和行政等强制手段外,建立企业完善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是国际社会广泛鼓励采用的重要措施。它不但能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且还有助于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同时通过环境信息披露的执行,企业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认识,切实改善企业经营行为,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之三 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社会意义。目前大多数企业的经营导向仍然是以经济利益作为唯一目标,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对于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水平较低,忽视了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公开企业环境信息所带来的长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研究和促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显得极为迫切。在我国面临经济转型和建设生态文明的今天,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日益成为影响社会能否和谐发展的重大民生问题。企业在实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目标中首当其冲,责任重大。在我国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不仅是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大势所趋的客观要求,也是企业不断提高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内在需求。 之四 我国目前有关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政策 2007年4月,国家环保总局公布35号令,《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首次提出了中国政府鼓励企业自愿进行环境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1月4日国资委发布2008年1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有条件的中央企业要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及时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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