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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和谐社会进程中电视传媒的责任与品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7日 17:41 新浪财经

  2008年1月17日,由传媒杂志社主办的首届中国传媒领军人物年会暨第三届中国传媒创新年会在北京召开。新浪财经图文直播此次大会。以下是香港阳光卫视董事局主席兼CEO陈平的精彩演讲。

  陈平:首先谢谢诸位能够参加这个会议,而且能够听我这个在媒体界是外行的一些体会。

  我说外行,因为在两年多前,我和媒体应该说毫无关系,在这之前我做过社会科学的研究,以及下海经商办了企业。走上媒体的道路,完全是很突然的,也就是说我对媒体说过,我是一种两害相全取其轻的情况下,收购阳光卫视。既然做了媒体,这两年多有了不少的体会。这个体会在今天我所谈的,就是刚刚主持人提过,作为媒体企业与社会责任到底是什么?我们做企业不可能不讲究经济效益,很难存活下去。我指的是一种商业性的组织,不是社会福利性的组织。像我们做任何一个企业一样,我们的产品都要讲究它的一种品质或者质量。那么各种各样的产品,都有它的质量的标准,因为前一个阶段谈的很多的食品,甚至在社会上在媒体上,对于食品的展示的一种危机,就是在我们社会生活中一些生产食品,在食品质量上做得有所欠缺。当然你可以解释为是一种强大的市场竞争,生存的压力所导致的。但是这丝毫不能够说我可以忽视一个食品的它的品质标准,因为食品不讲质量标准,那是要吃坏人,吃死人的。我说食品这个例子,就是说作为媒体的企业,也是生产一种产品,而这种产品更多的表现是一种声像图文的一种信息。那么这种精神产品有没有质量标准呢,既然我们说凡是产品、凡是服务,凡是牵扯到他人,都应该有一个标准,你的产品你的服务是面向社会,那么社会就必然会有一个对这个产品的一个强制性的标准,在传统的社会当中,可能政府和国家公共权力的管理不像今天这么完善,但是是采取事后管理方法。比如说这个产品不好,如果吃坏了,出了事情的话,一定是官府要追究你的责任。你写了一本书,编了一出戏,演出来社会反映说你害人,那官府一定把他抓起来。在现代的社会管理模式,是采取一种事先管理,事后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事先告诉你什么产品的标准,事后你违反了标准,必然受到相应的处罚。

  作为媒体所生产的精神产品,也是有标准和品质要求的。那么由于媒体它是表现为一种精神状态的产品,所以这个上面我们通过两年多的实践,我理解为媒体的产品的品质标准,就是媒体的社会责任。因为直接的表现为对社会的影响力,对社会大众的是正确的或者是客观的还是显示的一种负面的扰乱人心,毁灭道德的一种伤风败俗的。我这个概念可能听起来有一点过去式。但是反而逐步认识到媒体必须更加强调社会责任,也就是说对媒体的产品,我们必须要明确地确定它的一种社会责任标准。那么由此在社会的实践当中,大家知道我今天做的媒体发言很可能跟在座的不一样,我这个是完全的私人的,几乎是我个人控股的一个媒体。可能不属于国有的,不属于党报,但是对于个人我觉得和政府在媒体的认识上应该一致的,这个一致表现为对社会的责任。

  那么在没有做媒体之前,我对于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应该说是不加思索的,没有很严肃的思考认为是天经地义的。那个时候认为,凡是媒体的管制体系,尽管我们生活体制当中总是认为这种管制体系应该是正确的,那么今天经过了两年多的媒体的运行,深入了这个领域当中,可能在某些观点看来,应该说是走向保守。这个保守的原因,媒体本身承担着比一般的企业,媒体的产品比一般的产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我们处于一个市场经济当中,所以对于媒体来讲,一方面面临着生存的压力,一方面又要起到一种对社会是一种正面,这个不是绝对的歌颂,因为暴露本身也是为了治病。我们面临一种困境,现实的活生生的人都是生活在七情六欲当中,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往往是一些很低级、很八卦这些新闻,会有更大的市场,会有更大的盈利空间。这是一个矛盾。我这两年多来,也被这个矛盾很深的困扰着。一方面我觉得阳光卫视从它的开创以来所坚持的人文的方向,确确实实是我们社会所需要的,更是一个中华民族崛起过程当中非常需要的。但是另一方面,被人们称为阳春白雪的,确确实实不如那些花边新闻,八卦消息更有市场,这是现实。由此我深刻地理解到就是我们的社会对于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媒体自由,到底应该采取什么态度。所以我逐步地从原先的一味地主张自由,转变成自由是相对的,即使是我们说把这种新闻自由作为一种朴素价值观的西方社会,实际上它的一个前提,你的自由不能妨碍它的自由,你的行为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从此我们认识到媒体的言论自由和个人的言论自由是两回事。个人的言论自由,在人与人之间,小范围之间传播的,而媒体的自由会形成一种立刻覆盖社会大众的传播力。从这个角度来看,尤其面对今天中国的转型、变革、崛起过程当中,反而回到了一定程度地赞同一定的新闻检查制度还有媒体的管制制度。我认为这种管制,这种检查,怎么样和这种自我认为的自由的表达权,更好地结合,更好地两者取其中。随着社会发展地进程,这个取其中的过程一步步地走向一个和谐的状态。所以简而言之,我谈这个体会,也是我曾经作为一个学者,然后作为一个媒体形成的这样一个看法,就是媒体的社会责任就是媒体产品的对社会的一个责任。

  那么怎么样保证这种社会责任呢,得到的社会的普遍的有效的贯彻,那么媒体的管制体制是必须的。

  这是我今天所要讲的,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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