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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消费促生产以权益促责任 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 18:31 新浪财经
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两大主角,企业与消费者始终是一对既相互依存又彼此对立的矛盾体。 在过去的30年中,市场格局在全球范围内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其中一项至关重要的变化是,在企业和消费者这对恒久的矛盾体之间,权力的轴心正在义无反顾地从企业转向了消费者。这一趋势在新世纪开启以来变得愈加显而易见了。 在这一趋势的背后涌动着两股锐不可当的大潮,一是经济的全球化,二是信息的数字化。对于企业而言,这两股大潮意味着更广阔的市场机遇和更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于消费者而言,这两股大潮意味着更丰富的选择、更便捷的信息渠道以及更强大的话语权。 在学术领域,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一项令人瞩目的研究课题。然而迄今为止,这一课题的重心大多集中于如何加强对公司的外部行政监管以及如何优化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两个层面。作为致力于研究商业道德规范及其实践的学术机构,国际经济伦理研究中心发现,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升既不能完全依靠政府的法律规章,也不能彻底依靠企业本身的自醒自律。道理十分简单,最为关心责任承担者行为表现的莫过于与之对应的权利主张者。尽管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远不限于狭义的消费者权益,但从根本上说,满足与维护消费者权益无疑是企业责任的核心所在。从更宽泛的角度说,在商品交换的时代,消费者在概念上已经变成了公民乃至人类的同义词。因此,消费者权益构成了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定不移地发展市场经济,是中国巩固和光大改革开放成果的重要保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今中国21世纪推进社会进步的主旋律。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消费者在物质和精神上的健康和安全状况构成了一个社会文明与和谐程度的重要标志,而以消费者权益为核心贯彻可持续发展观念,构成了企业提升客户价值、取得竞争优势的法宝。 随着消费者支付能力的增强、选择范围的扩大以及信息量和知识能力的提高,他们的关心点已经超出了最初产品质量和价格的范畴,企业的经营理念、生产过程及其领导者的价值观逐步进入了消费者应用于购买决策的判断标准。由此可以断言,企业能否顺应消费者新生的价值判断,将正确的伦理表现贯彻于价值链的全过程,将决定企业是否有望踏入新经济时代的地平线。相应地,在这样一个产品质量业已标准化、市场迅速全球化以及竞争日趋白热化的新经济时代,“一切从消费者需求出发”不再是企业树立形象的一个幌子。企业必须从更深的层次探究消费者权益的内涵与外延,其使命不能简单地停留于“通过消费满意度而获取利润”,而要以消费者的福利为核心,与各个利益相关方达成可持续的和谐共生关系。 国际经济伦理研究中心自成立伊始,一直得到了香港国际经济伦理协会、北京大学出版社、美国马库拉应用伦理研究中心等机构的支持和帮助,我们又欣喜地结识了诸多志同道合的同行,其中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伦理研究中心、美国西东大学、澳门商业伦理协会、印度LIBA 商学院、中华传统文化复兴研究院、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中欧领导力和责任研究中心、瑞士经济管理研究中心等。 权利主张者的水平决定了对于责任承担者的监管力度。具体而言,企业的社会责任取决于消费者对自身权利的认识、主张的方式和力度。换言之,没有开明的消费者,就不可能指望负责任的企业。 这就是我们将“消费者权益与企业责任”确定为本次国际商业伦理大会的原由,我们的目的是从消费者权益出发,以消费促生产,以权益促责任,从实质意义上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提升。 此次大会汇集了来自全球数十个国家的知名学者、官员、非政府机构的领导者以及企业领导者和管理者。大会将从制度设计、社会动态、企业管理、消费取向、产品责任、国际贸易等诸多层面,针对“消费者权益与企业责任”这一主题展开深入的剖析与广泛的讨论。此外,众所周知,妇女在消费决策和消费权益的维护领域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在绿色中国消费联盟的倡议下以及美国妇女可持续发展网络的参与下,我们又在为期两天的议程中增加了“女性与消费”的专题。 最后,希望此次大会能够从一个新视角和高度对所有关心消费权益、企业改革以及社会和谐的人士提供积极的启示。 刘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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