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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赵小鲁律师事务所主任 赵小鲁
我是89年下海作为发起人和组织者,和几个朋友一起创办了中国第一批试点之一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一直到今年,也就是18年中,我除了在98年被司法部调到香港工作,从2002年到06年5年业务翻了4.5倍,人员增加一倍,社会的知名度和形象都达到了非常好的时期,应该说已经处在良性运转和发展平稳和成熟的时期。今年三月我离开大地所,以个人名义创办了赵晓鲁律师事务所。其实我今天的发言题目是谈一下自己对中国律师事务所模式的几点认识。
一个是从规模化到中小化的精品化,这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一个阶段必然出现的趋势,首先在97年的时候我们中国律师业有一批人开始针对国家马上就要进入世贸组织,律师业将会出现一种特点——国际竞争本土化,本土业务竞争国际化这么一个特点。因此一些律师开始研究我们律师业的发展方向,当时主要就是要组建大型所,组建我们的航空母舰,最终达到在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和世界法律服务业接轨的过程中的均衡化,促进本土律师业的发展。
我97年在《法制日报》发表一篇文章,就是中国律师业通过各种方式考虑把规模做大做强。以后几年将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已经成为律师业很多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呼声和一种理念的追求。包括现在,实际上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这种趋势依然方兴未艾。
但同时我们这几年也发展一个问题,就是拿北京来说,北京律师业这几年发展非常快,今年年底有可能突破1200家,人数肯定突破15000人,说明北京律师业有非常大的律师事务所,比如说年收入1亿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有可能在10家以上,但规模在5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大概就是50、60家,90%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还是小型律师事务所。中国在法律服务业日益发展的时候,律师事务所的模式、规模到底应该有什么样的规律?我注意到刘桂明说,我们律师事务所的规模没有最好,只有最适合你自己需要的,我觉得这句话说的非常好,我们现在有一个认识,我们的律师业发展最终是由市场经济决定的,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的主体是大型超大型企业占主导地位,但主要的市场经济的企业模式,基本还是以中小型企业为主,由于市场经济的主体多元化,产品了法律服务需求的多元化,最终决定我们律师事务所面对多层次、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而形成了不同模式,这是这种规律,为什么在我们的律师业经过这么多年努力确实有一些普通人做成非常大的律师事务所,像金杜、君合、大成,都是非常大的,但是为什么我们70%、80%的律师事务所依然是中小型的的呢?这是由市场经济多元化需求决定的。
第二,从律师事务所的模式包括管理模式来说,我们还有一个想法,你做律师时间越长会发现影响律师事务所规模和管理模式的除了市场规模以外还有自身的服务特点。
以诉讼为主体的律师事务所包括传统业务,基本上比较适合中行星律师事务所。此外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今后会有一个很大的发展,为什么呢?这是由我们国家律师业发展的特殊阶段决定的,第一我们国家的律师业现代化体制改革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从国办所到民办所,然后一直到本世纪初,十六大前后,是第一个发展阶段,这个阶段有四个特征我们的体制改革基本模式已经明晰,绝大部分实行了合伙制。第二律师队伍的发展已经有了举足轻重的定位。第三我们的律师业务基本涵盖了社会经济社会的主要方面,我们基本满足社会生活的基本需要了。但到十六大以后,特别是十七大以来,我们北京律师有很多人感觉中国律师业迎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叫第二个大的飞跃时期,对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是我们的律师职业的职能发生重大变化,从传统的为市场经济的职能开始参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治职能,比如我感觉我们今天市场营销和管理缺了几个话题,我们是为老百姓服务,在律师事务所的营销和管理中占何种定位?我们中小所的营销和管理如何?目前还没有这个声音,我觉得现在处在这么一个思想转变的过程中。第二社会对我们行业的发展实际上提出更高的要求,特别是精神建设和律师的素质提高,第三是我们行业的法律服务手段从单一法律服务领域向综合性的法律服务进展。第四,如果先一阶段是大立所的发展,后一阶段我们中国律师业能不能得到长期发展,就在于大型、中型、小型所能不能百花齐放,下一阶段,中小型所的问题要提到中心来。我觉得大立所各方面比较成熟了。大立所已经进入非常成熟的阶段,我可以办第二件事了,就是搞一个小规模的能够为社会提供符合自己特点和愿望要求的律师事务所,这就是一家中型或者偏小型的律师事务所,我认为中小型的发展应该向精品发展。
我是从1993年1月份和国办所辞职,搞了一家合伙制事务所,经过10几年努力,这个所从3个人12平方的所现在发展到1800平方,有两家分所,110多个律师,年创收2000万左右,既然是这么好的律师事务所,发展潜力这么好,特别是从去年到今年应该是一个飞跃,为什么要离开律师事务所?我觉得只有我自己有机会才能有资格给别人机会,这一生如果做一个律师,怎么做一个律师,我有很多的想法,也有很多梦想,所以在原来的环境中,虽然也能实现这个梦想,但我也一直想,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除了志合、财产以外,虽然作为主任或者合伙人,不能你认为正确的都可以做,你不认为正确的都不允许别人做,所以这种情况下,我今年7月份辞去了合伙人的职务,主办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
主持人:他们告诉我们的是一个事实,我们还是想为什么?对赵小鲁律师来讲,是为了爱你才离开你,薛济民说的是寻求更好的爱,这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不同,我在想我们要问他为什么,不仅仅是我一个人,我希望在座的各位也可以问,为什么离开自己用心血、汗水打造的团队建立新的团队?当然多元化的律师结构确实需要多元化的律师组织结构、多元化的律师法律服务。
说到专业营销,我想起刑事辩护,我们现在有人在做大、做强、做活、做高,我们想的是怎么做精。比如说刑事辩护,北京有一家所说我专门做刑事辩护,我还以为是收入方面受影响,没想到一年的时间做的非常好。比如上海有一家基本做刑事辩护案件的,有各种各样的营销,但我想走向精品化是我们共同思考的问题。我们探讨律师事务所怎么做大的时候是否考虑不做大做什么?江西有家律师事务所去年年初我写了一句话,大家可以思考一下,我讲不一定要做大所,但一定要做名所;不一定做名所,但一定要做强所;不一定要做强所,但一定要做好所,好所意味着把前面几个条件概括进去了。你们两个人之间有什么不同的?自己总结一下。
赵小鲁:我觉得我们两个是不是有一个相同的地方,就是对中小所的前景都很看好,如果觉得中小所没有生命力那不会去办的。其实我对中小所的生命力是非常强的,社会需求是非常大的,同时是四种模式中的一个。第二我觉得我们俩有一点性格的里特点,比如说我,其实我还是挺追求做个事的,第二实际上一个比较大规模的律师事务所一定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在合作中解决经济学上叫做木桶效益,他取决于桶的最短的那块而不是最长的那块。我们很多所在规模化过程中由于过分强调规模化,到一定时期你发现合伙人之间理念不一样就容易阻碍这个所的前进。第二经济学还有一个原理,要追求成本的最小化,我们很多人从国家机关出来的,我这个年龄人很追求精神的东西,我觉得很宽松的环境,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这是我欣赏的工作氛围。但是规模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遇到合伙人越来越多,如果决策机制没有解决好,大家都要参与决策的话,到最后你会发现决策会越来越困难 。这两个问题,比如说金杜、大成都把这个解决掉了,当一个所很成熟的时候,再做一个小所,让每个律师都成为精品律师,这是我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