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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宁:要看清律师的市场属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 17:07  新浪财经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于宁

  尊敬的江老师和各位同仁早上好,非常荣幸参加这个论坛的开幕式,本次论坛叫律师精英论坛,确实名实皆符,我在台上望去满座都是精英,相当一部分精英我认识的,他们都是我们的佼佼者,就是业界大腕,还有很多是外地来的,有江苏、东北、天津来的,他们在这几年中作出很多突出的贡献,不仅作为优秀律师而且作为优秀的行业管理者,我相信论坛一定很精彩。

  本次论坛涉及的话题主要是品牌与管理,这是全世界律师面临的普遍性问题,但对中国律师尤为重要,我们律师事业的发展还是幼稚的行业,而且前十几年,把体制问题解决也就是十几年时间,以合伙制为主以市场为导向的机制。品牌和管理两个概念为什么对中国律师非常重要?因为现实生活中对这些概念还有不同的认识,品牌这个含义是非常商业化的,很多人包括领导同志,有人不同意,但我个人觉得品牌很重要。因为律师具有政法工作者行政的拘束,我认为对律师的属性要看到他的多重性,既是国家的社会法律工作者,是党的力量。同时除了政治属性以外还有社会属性,我们叫做新的社会阶层。新的社会阶层是去年党的二十四次全国统战会议上提出的,从社会阶层角度分析社会属性。更重要的是律师还是专业工作者,用自己的专业在市场中为社会服务的,是市场的主体,这点是非常重要的,是不容忽视的概念。我们往往看不到律师的市场属性,看不到在市场中靠自己的专业活动为自己的生存发展去努力,而更多看到了是政法工作者,这时候就对品牌产生不同的认识。

  我们业界有一位律师赵小鲁,他对律师的属性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观点理论和方法,有一个分析,在本次银川论坛上,我认为很有见地,从生产关系的角度对律师属性有一个比较精准的概括。对律师定义,《律师法》叫社会法律工作者,二十多年前还是国家公职人员,德国叫独立的法律工作者,在日韩叫自由法草,独立于国家司法机构的级别,所以我们一定要清醒认识到律师是市场的主体,要符合市场规律,要推销自己、宣传自己,不推销就没有市场份额,而且律师的活动都是以个人的活动出现的。每个律师同时是自己的经纪人,所以这个问题的研究我认为非常有必要,管理这个概念对我们来说更加重要,这也是无论是政府管理部门还是行业协会还是在座的各位关心的问题,我希望管理问题研究,要更多侧重于事务所的自身管理和行业协会的管理,事务所的管理组织和搭建平台,江老师有高见,说管理是生产力,管理好了,确实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很好的平台。

  我们国家律师事务所管理是非常薄弱的,我们事务所的内部结构,我常常跟有些同志讨论,大部分还是独立个人联合体,自己发展,事务所只是提供给你大卖场的组织形式,这是非常不符合现代发展理念的。国外在200多年发展过程中,也是这么过来的。我觉得和市场密切相关,有了良好的市场,事务所管理上就会有不同的考虑,因为现在市场由于竞争和法律服务市场的并不丰富和传统观念的相对滞后,律师在发展中面对第一问题就是找客户,所以管理上带来很多不利因素。如果市场非常饱和,律师能够按照自己的专业、兴趣选择自己的案子,事务所的管理工作就会上一个新台阶。我看各位都是事务所的主要合伙人或者主任,因为政府的管理也好社会的管理也好,不需要研究都会有各种政策出台,当然我们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行业管理也要加强研究,对行业协会都给了很大的活动空间,我也希望大家加紧研究。

  我们党刚刚结束的十七大,给我们的会议带新的东西,明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年,继续高举改革开放的大旗,为中国律师的发展开拓了发展好的前景,给了我们更大的空间,我希望在接下来论坛中,大家认认真真的把这两方面的概念、问题讨论好,多总结出一些经验中,可以在行业内为事业发展、推广作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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