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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代表刘红宇女士演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6日 14:20 新浪财经

  由人民代表报社、国家行政学院经济研究中心等单位联合主办的“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与优秀企业家高峰论坛”于2007年5月26—27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本次论坛以“责任 使命 和谐”为主题,国内外社会各界人士约800人出席论坛。新浪财经图文直播本次会议。以下为北京市人大代表刘红宇女士演讲。

  刘红宇:

  尊敬的顾秀莲副委员长,尊敬的布赫副委员长,各位代表、各位企业家、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感谢我们《人民代表报》给企业家创造这么一个机会,一切来探讨社会责任这样一个非常非常和谐,也非常本位的话题。

  作为民意代言人的

人大代表,和作为国民经济缔造着的企业家坐在一起探讨社会责任的话题,我觉得这是非常及时的一个问题。

  我是26年从三峡的库区,赶上改革开放的机会,能够读书、上大学,能够走到京城,得到机会创办了律师事务所,所以我的成长经历,也可以说是中国律师在改革开放以后的一个成长经历和过程。这些年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已经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各地我们有七家分所,而且在洛杉矶也有我们的分所。我是非常感谢改革开放的机会,尤其是十六大确定了律师也是我们新的社会阶层,确立我们律师是社会经济的建设者,我们有了自己非常准备的社会定义。

  作为民意代言人人大代表,我能够感觉到律师是非常非常准确的可以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一员,首先我认为律师是法制的感受者,法律的公平、公正永远是百姓对现实生活的感受。律师首要和最基本的职责是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决定了律师是最有条件,也是最直接地站在百姓角度感受法律的一个专业群体。而在深刻感受和体会法律的同时,律师还可以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加以评判,尤其这些年律师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比如说参政议政,我们进入到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当中去,我们更加推动法制的日趋完善,微系

和谐社会的基本秩序和法则。

  律师是法律的践行者,法律的最大价值在于实施于运用。法律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与正义能否得到实现。可以说每一部新的法律都是在律师的实际践行中被反复运用和接受检验,并最终完善的。这也正说明律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

  律师是法律的宣讲者,律师的执业过程本身就是宣讲法律的过程,怀着对法律法制、公平正义的虔诚之心来宣讲法律,宣传法律思想和法制精神。

  作为律师,最重要的是要传播从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和思想,并且从百姓那儿收集的感受、体验,并将这些要求通过律师广泛的执业活动传达给社会乃至党和政府机关。这样使得这些法律更加以民为本,而百姓对法律有了发自内心的接纳,这些通过律师的心声,律师的作用来表达的。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舆论基础和社会氛围。

  律师是法律人中的平民,因为律师没有司法公权力作为支撑,也没有强大的国家机器作为后盾,律师唯一法律武器就是法律。律师最希望法律完善和司法健全,因为只有法律完善和司法健全,律师的工作才能够正常的展开。所以律师的法律平民身份,决定了律师对于百姓而言是最具公信力的法律人,因为只有律师是通过自己的执业行为寻求有利于当事人的诉讼结果,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事实也证明,百姓对于律师的认可程度远远高于其他法律群体。

  正是鉴于百姓的信任,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经过20多年律师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律师有参与社会管理和民主政治的意愿。我记得80年代初,我大学刚刚毕业的时候,那时候北京市只有非常非常少的律师,而今天我们北京已经有一万三千多名律师,而且在今年北京市基层人大和政协的改选中,又有50多名律师进入到参政议政领域中来,而且有许多的律师通过各种形式担负了社会责任,比如说大量的法律援助,开辟妇女热线,开辟青少年法律热线,法律通过这些工作进入到社会生活当中去。要建设法治社会,作为社会法制基础重要组成部分的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理应发挥积极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讲,律师广泛参与政治生活,既是其职责使然,也是文明、法治社会的必然体现。

  总之,律师在当今社会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程度还有待提高,北京市就急需要求律师更广泛参与到人大和政协工作当中。当前的律师业还存在其他的一些问题,比如过度商业化,执业公益目标的弱化等等,但我相信随着法制的完善,律师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大局观会有显著的变化,参与公益事务和公益活动的积极程度也会明显提高。不夸张地说,律师已经成为维护法律秩序,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中坚,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的完善,相信律师业会最终成为最广泛,最直接,离您也最近的社会责任承担者!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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