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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努力做优做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5日 18:59 新浪财经

  作为第十届科博会的重要组成部份,“金融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国际论坛——中国PE高峰会”于2007年5月25-26日在北京隆重举行。新浪财经独家图文直播本次会议。以下为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先生演讲。

  李伟: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

  十分高兴参加2007金融高峰会,感谢举办者提供了一个平台,对于社会各方更多地了解国有产权流动和监管的现状,也给我提供了一个机会,能够向与会的专家、学者学习。

  众所周知,20多年来,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转轨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国有企业的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尽管对某些国企改革的做法和经营管理的现状,不无尖锐的争议和批评,然而今天的国企,无论是纵向和80、90年代相比,还是横向和曾经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任何国家相比,其经营管理水平,其经济效益,其实力,其国际化趋势等等,优劣差别都是显而易见的。

  2006年,国资委系统监管的中央企业,已有13家跻身于世界500强。我们为此而感到欣喜和自豪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要求,要应对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而伴随企业国际化竞争日益激烈的未来,我们的任务更大重大,任务更为艰巨,道路更为坎坷。建立完善的企业制度,加快公有制改革步伐,形成一批拥有自主

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基本完成国有经济战略性布局的调整,这是下一步国企改革和发展的明确目标。

  要实现这些目标,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其中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要途径,通过不断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动,实现优化配置,既是实现上述目标的必经途径,也是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同时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要做到国有产权有序顺畅流动,进而实现国有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摆脱计划经济体制下,以行政手段管理国有资产,在理念方法、思维方式方面的束缚,切实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也就是说国有产权的流动,必须通过严格市场规则规范行为,通过市场机制促进有效状态,把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最优组合上去。从而,挖掘资产的潜能,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和合理使用。

  这里我特别强调,也是我们在实际工作当中的感受,无论从政府职能角度,还是从出资人代表的角度,要改变靠审批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靠审批来决定思维惯性,把那些不该政府和出资人做的事,依照市场的规则分离出去,把那些市场比政府和出资人做得更好的事情,明智地按市场机制的规则交给市场。把那些只能由市场来完成的事情,彻底、果断地交给市场。政府和出资人集中精力、物力切切实实地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充分利用市场的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力推进国有产权的有序流动,这既是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的正确途径,也有利于提高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国企改革的信任度。

  国务院国资委从成立起,就将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推动国有产权有序流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建立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不断完善进场交易制度,积极推动依靠市场来发现价格的方式,解决了定价难的问题,并不断加大对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们体会这些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统一的国有产权交易制度初步形成,国有产权流动的方式已经实现了从政府主导型向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市场化机制转变。2003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企业产权转让管理办法》,此外又出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使国有产权流动有了一套严格的以进场交易为核心的制度规范。政府确定了需要国有资本控制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明确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市场准入政策以及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经济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基本原则。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在依法进行决策、批准的程序以后,在转让信息和公开披露国有产权交易价格的行程等等都是按照有关法规,通过规范地市场行为来实现的。对于直接协议转让,我们也明确规定了适应范围。审批权限和定价依据等具体操作的程序,在强调应进必进的同时,在我们强调这一点的同时,提倡能进则进。就是能够进入进场交易的,应尽量采用进场交易的方式,最大可能地减少直接协议转让。

  第二是采取多种才能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已经逐步形成比较严格的监管机制。国务院国资委按照打破区域限制,立足规范运作,促进资源共享,利于长远发展的原则,建立了对产权交易机构的动态选择机制。目前,国务院国资委和各省级国资委认可的从事国有产权交易的产权交易机构已达65家。其中,经国务院国资委认可可以从事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机构,除了过去已经认定的北京、上海、天津产权交易所以外,根据调整以及地区业务发展的需要,今日已批准重庆市产权交易所可以从事中央企业国有产权的交易,这也是我给他们做的第一个广告。同时,国务院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产权交易市场,日常监管制度。主要包括产权交易机构的年度工作交流制度,产权交易日常监管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制度,对于产权交易机构的年度评审制度等。同时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了产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三是通过技术手段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实现了对于国有产权交易全过程的动态监管。2006年国务院国资委通过建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检测系统,已将从事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北京、上海、天津三家产权交易机构的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全部纳入实时动态检测范围。产权交易项目从信息披露开始,就全部纳入监测系统的监测范围。包括受让条件、受让方的选择、付款方式等等,这些信息多可以在监测系统中间得到实时地反应,极大提高了效益和效能。随着我们最产权交易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监督地不断加强,产权交易信息的发布渠道也日益集中,特别是随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的建立,为将来形成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信息平台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应该说进场交易制度执行以来,经过各级国资委和产权交易机构的共同努力,产权交易市场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地作用。已逐渐形成为国有资本进退的主要渠道,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平台,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和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产权通过进场交易实现了大幅地增值,企业对进场交易的认识进一步提高。

  据统计,2006年全国产权交易机构,共完成各类产权交易17074件,交易金额达2715亿元,其中国有产权的交易达9184宗,交易金额达2015亿元,分别占总数量和总金额的53.8%和74.2%。在国有产权的交易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受让占35%,外国企业或其他资本占10%,社会其他各类资本占55%,受让方跨行业跨区域收购的占全部交易项目的21%。我国产权交易市场近几年的良好发展,也引起了国际上的高度关注。

  2006年联合国选择上海产权联合交易所作为其产权交易系统,世界上著名的银行也多次到我国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考察。在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方面,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的产权交易市场,只能说是初步建立,我们的管理理念、水平,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建设一个相对成熟的为非上市公司资本运作服务,满足国有产权流动和国有资本调整要求的资本市场,是我们的既定目标。为此,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提高国有产权的进场交易率和竞价交易水平。一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应该进入产权交易市场流动的国有产权,全部进场公开交易。另一方面,促进产权交易机构进一步完善交易规则,创新交易方式,提高交易水平,更好地实现国有产权在流动中增值、保值。

  第二,加快产权交易市场信息化建设。2007年,国务院国资委将把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的全国联网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抓好,逐步将全国产权交易机构全部纳入监测范围,通过监测系统掌握全国国有产权交易的情况,实现产权交易信息的集中发布,促进产权交易机构工作流程和规则的进一步完善,约束违规操作行为。

  第三,积极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体系建设。在进一步总结产权交易市场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产权交易市场法律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起草推进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的相关法规文件。

  第四,加快行业自律组织与监督组织的建立。按照市场的原则,加快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发挥自我监督机制的作用,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的原则。通过行业自律组织推进产权交易市场业务操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第五,进一步促进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还是一个新兴的市场,市场化进程还比较短,我们将督促各产权交易机构抓住当前的时机,树立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联合从业、职业操守、依法办事等等上面下功夫,建立一个诚信的市场。

  第六,积极探讨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国际化。市场流动的越广,作用发挥得就越充分,效率就越高。目前全球范围内形成了以纽约、伦敦为中心的

证券市场体系,而非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可以说并没有在权威范围内形成,正因为如此,中国的产权交易市场可以通过引入类似私募基金、风险投资资本、行业投资人使中国众多的非上市公司与国际资本结合。也可以将境外企业的产权转让,引入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使中国的国内资本能够通过产权交易市场这个平台,与国际上的产权资源相结合。

  加快国有企业的调整,为所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发展,不但为国有产权有序流动建立了合理流动的机制,也为其他所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一个平台。我诚挚地希望大家,今后更多地关注国有企业的改革,更加地关注中国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借此机会,还想谈一下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监管的问题。

  随着

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基本完成,我国证券市场上的重大制度性缺陷得到消除。证券市场进入了全流动的新时期,一方面国有资本在证券市场上面的优化重组,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另一方面也为我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证券市场平稳发展等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我们已经研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其要点,是在维护市场稳定的前提下,推动国有资本的有序流动和优化组合。使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做优做强上市公司,使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真正成为中国市场的基石,为各类投资者提供合理地回报。同时,我们对全流动条件下的国有股权定价的机制等新的问题进入了深入的研究。

  在此,我要再次重申,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国有控股公司的监管,努力做优做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切实平稳资本市场的发展,保证各类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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