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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和企业家评选条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1日 10:34 新浪财经
“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荣誉称号评选条件 由全国人大代表与优秀企业家高峰论坛组委会组织30余名著名经济学家和社会知名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地方人大或地方政府推荐、企业自荐、组委会推荐等方式,对长期以来注重社会公益事业,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自主创新,提高企业生产力与市场竞争能力,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在发展地方经济、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著名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进行专家评审与资质核实,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家企业和10名企业家,并分别授予“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 、“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荣誉称号。 入选“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的企业和企业家,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的利益为重; 2、坚持科学发展观,创造性地运用科技手段大力提高企业生产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 3、运用推广高科技和有高科技技术含量的先进技术,提升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在国内外市场赢得较大份额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和企业家; 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为扶贫工作、希望工程、社会安定等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 5、受到各级政府部门表彰的企业和企业家; 6、在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做出成绩,发展前景广阔的成长型企业和企业家; 7、为继承、发扬、抢救中国传统文化艺术遗产做出突出贡献的著名企业和企业家; 8、入选企业或入选企业家须经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同意推荐。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通过规定程序产生的各界优秀企业家,皆可以参选“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 、“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荣誉称号。 全国人大代表与优秀企业家高峰论坛组委会 200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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