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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EMBA大联盟章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 11:33 新浪财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名称:中国EMBA大联盟或中国EMBA联谊会。

  第二条: 本盟性质:本联盟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管理学家》联合中央电视台《商务时间》栏目共同发起,由中国各大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院毕业或正在就读的EMBA精英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性联盟团体。

  第三条: 本联盟宗旨:本着“平等、互助、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成员间广泛联系、团结合作,修学联谊,相互切磋;成为广大EMBA学员间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共同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本联盟的业务范围:

  1、开展和组织多种形式的沙龙活动、

高尔夫竞技活动、邀请专家教授、企业家等知名人士作专题讲座、组织专题座谈交流会等活动。

  2、通过联盟网站提供各行业内的最新资讯,更好的帮助成员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3、对有需要针对于某成员企业现状解决专业问题时,可由联盟组成专家顾问团深入企业进行咨询式、专业性的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五条: 本联盟的组织结构图: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分为区域分会,行业分会)

  区域分会->会长->副会长->副秘书长

  行业分会->会长->副会长->副秘书长

  第六条: 联盟负责人产生、罢免

  1、凡加入联盟的会员均有权力参与或推荐候选人参与竞选和投票选举。

  2、联盟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候选人提名条件:

  主席、副主席: a、在社会各界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b、现工作职务须为董事长级; c、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良好的人际关系; d、热心于公益事业和集体活动。

  秘书长、副秘书长:a、在社会各界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b、现工作职务须为总经理级以上; c、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良好的人际关系; d、热心于公益事业和集体活动。e、具有一定的自由支配时间和上网时间。

  第七条: 选举程序:

  1、登录联盟网站,在所支持的候选人投票按钮上点选即可,每位会员每次登录限投票2次。

  2、综合投票结果,在每年一度的会员大会上由到会的会员再次投票,按票数从高到低次序,评选出联盟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

  3、联盟班子组织召开理事会议,宣布联盟班子成立,并做下一年工作规划报告。

  第八条:联盟主席、副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年会等活动;

  2、配合联络社会各界开展项目合作与交流;

  3、推荐提名联盟的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

  4、规划联盟全年工作,并不断创新、推进联盟发展壮大。

  第九条:联盟秘书长、副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条: 联盟领导班子任期为叁年,换届选举须按选举程序规定进行。

  第四章 大联盟会员基本条件及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申请加入本联盟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联盟章程;

  2、EMBA已毕业和正在就读的,有加入本联盟的愿望;

  3、从事高层管理工作,有意愿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的高层管理者。

  第十二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备案资料;

  2、经审核,通过者;

  3、通过手机短信、电邮等形式发给联盟网站会员登录密码。

  第十三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力:

  1.本联盟的会员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联盟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对活动组织策划有建议权;

  3.有获得本联盟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会员有权力推荐其他EMBA学员加入本联盟;

  6.颁发具有身份象征的带有本人照片和姓名的“中国EMBA大联盟”高档水晶牌匾;

  7.任期内均可半费参加联盟主办、协办或承办的会议、论坛、培训等,并安排在贵宾区就座。

  第十四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联盟的各项决议;

  2、维护本联盟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

  4、有义务向本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搜集有关资料;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及变更须经EMBA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国EMBA大联盟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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