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浪财经 > 会议讲座 > 2007中国保护知识产权高层论坛 > 正文
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重点活动及部分地区拟开展的主要活动
一、 “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及主办单位开展的重点活动
(一)准备阶段(2007年1月4日-4月19日)
1.2006年11月-2007年4月,在全社会开展以知识产权为主题的歌曲征集和评选活动。(知识产权局)
2.2006年12月-2007年3月,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网上问卷调查,征集社会建议。(国家保知办)
3.2006年12月-2007年4月,筹备制作介绍知识产权文化的宣传片。(知识产权局)
4.2007年1月-4月,开展“2006年度保护知识产权十大事件”评选。(国家保知办)
5.2007年1月,公布海关系统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海关总署)
6.2007年1月,公布文化系统2006年反盗版“阳光行动”十大案例(文化部)
7.2007年1月26日(世界海关日),以“反假冒、反盗版”为主题,开展面向国际组织及外国企业的系列活动。(海关总署)
8.2007年2月,召开“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推进使用正版软件”新闻发布会,公布重点案件。(版权局)
9.2007年4月上旬,组织“版权保护与经济发展”巡回报告。(版权局)
10.2007年4月上旬,召开“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新闻发布会,并公布“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十大案例”。(组委会办公室)
11.2007年4月,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刑事论坛,公布2006年“山鹰二号”专项行动重点案例。(公安部)
12.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13.举办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业务人员知识竞赛(国家保知办)
(二)实施阶段(2007年4月20日-26日)
14.举行宣传周活动开幕式。(组委会办公室,北京市)
15.播放“知识产权经典案例”系列宣传片。(知识产权局、组委会办公室)
16.举办“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知识竞赛”。(知识产权局、组委会办公室)
17.召开“2006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新闻办、国家保知办、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版权局)
18.公布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移送典型案例。(工商总局)
19.开展“拒绝盗版,从我做起--当代大学生版权保护主题教育活动”。(版权局)
20.开展“网络世界、正版中国”网络漫画宣传活动。(版权局)
21.开展以“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为主题的“第九届全国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文化部)
22.开展违法音像制品销毁活动。(文化部、国家保知办)
23.公布质检系统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件。(质检总局)
24.举办质检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网上访谈。(质检总局)
25.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现场咨询活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26.举办“4·26知识产权主题晚会”。(知识产权局、组委会办公室)
27.举办2007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高层论坛。(国家保知办)
二、 部分地区拟开展的主要活动
“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地结合本地区情况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下活动策划较有特色,供各地借鉴。
1. 北京市举办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论坛。
2. 广西自治区召开东盟国家使领馆、办事处、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
3. 上海市召开驻沪领馆、外国商会、行业协会、外资企业参加的上海保护知识产权状况通报会。
4. 新疆自治区开展“知识产权好新闻奖”评选、颁发活动。
5. 贵州省通过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发送“保护知识产权”公益短信。
6. 山东省利用“12312”举报投诉网络平台,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网上签名活动。
7. 甘肃省举办“12312”保护知识产权文艺演出,召开“企业自主创新、使用正版软件座谈会”,组织媒体到企业专题采访活动。
8. 广东省举办“广东省保护知识产权与自主创新高峰论坛”。
9. 青海省、安徽省举办“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
10. 黑龙江省、湖南省召开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征求知识产权保护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