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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北京十大商业品牌评选流程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 18:19 新浪财经
参选范围 1、参选品牌须是在北京市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法商业企业所属品牌,具有与消费者直接接触的店面; 2、参选品牌在2006年度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本次活动的政府支持机构根据各自职能拥有对违规企业的一票否决权; 3、为全面、客观反映北京商业发展的成果,本次评选的入围品牌将分业态产生,参选品牌所属行业和业态主要包括:百货店、购物中心、超市、IT卖场、家居卖场、医药连锁、餐饮、专业店等; 4、参选品牌须在2006年度的北京经济生活中表现活跃,积极实施“和谐商业”的发展理念,业绩、知名度和美誉度位居同业态企业前列; 5、本次评选整个过程由国家公证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严格按照评审会专家投票和公众投票结果计算最终名次;评审专家投票(占40%权重),公众投票(分信函投票、短信投票和网络投票三种,占60%权重)。 本次评选评审团专家来自同北京商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多个机构,将从多方面综合考量北京商业品牌的发展,包括考虑北京商业发展的优势行业,考虑业态的代表性和平衡性等。 流程 (1)11月20日 初选阶段,十大商业品牌入围名单暨百强品牌揭晓 经过广泛征集和组委会初选,产生100家左右入围品牌名单,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 (2)11月20日—12月10日 初评阶段,十大商业品牌提名暨50强品牌揭晓 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团从百强品牌中选出50家品牌进入到总评选阶段。由公众对50强品牌进行投票。 (3)12月10日—1月10日 投票阶段(公众投票结合评审团意见) 公众通过网络投票、短信投票对提名的50强品牌进行投票评选。 (4)1月10日—1月15日 统计阶段,整理计算投票情况 由组委会综合评选意见、信函投票、网络投票和短信投票,评选出2006年度北京十大商业品牌。 (5)1月15日—1月25日 公布阶段及颁奖盛典 邀请市主管领导及活动主办、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有关负责人,2006年度北京十大商业品牌评选获奖企业代表,北京优秀商业企业代表出席颁奖盛典。 媒体宣传 在十大商业品牌评选的整个过程中,活动的支持媒体将全程报道评选进程、专家点评、社会反响及活动选票等,并对进入百强、五十强和最终的十大商业品牌进行公示。活动的承办方北京商报还将推出两本特刊,即《2006年度北京十大商业品牌五十强特刊》和《2006年度北京十大商业品牌特刊》,以加大对评选活动和参评企业的宣传力度。 1.初选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经过广泛征集和组委会初选,产生100家入围品牌,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 (1)在《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商报》、《北京晨报》、《北京娱乐信报》、《竞报》、《首都建设报》及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刊播评选活动启动的新闻宣传。 (2)在新浪、搜狐、千龙、京报网、和讯、搜房网、商报网等开设专题网页对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并在财经频道首页放置专题网页的链接。 (3)在相关媒体刊登活动的宣传广告。 (4)11月20日,在《北京商报》刊登整版百强商业品牌公示,同时在商报刊登此次评选活动的相关介绍和宣传报道。 2.五十强阶段(11月20日—12月10日) 在经过百强公示后,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委团选出五十强品牌。 (1)在相关媒体刊登活动的宣传广告。 (2)在《北京商报》开设系列专栏,由业内专家谈品牌提升和北京商业品牌的建设。 (3)在《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晨报》、《北京娱乐信报》、《竞报》、《北京商报》、《首都建设报》、《中国计算机报》、《民主与法制报》、《华夏时报》等平面媒体刊登活动进程并公示五十强品牌名单及企业LOGO,同时刊登选票及评选相关规则、公布投票地址、短信投票号码等。 (4)在新浪、搜狐、千龙、京报网、和讯、搜房网、商报网上对活动进行宣传,对五十强品牌进行公示,网页将链接更多的企业信息及相关新闻。 (5)在北京电视台和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播发活动进展情况及五十强品牌名单。 (6)为满足入围企业宣传自身品牌的要求,《北京商报》将推出《2006年度北京十大商业品牌五十强特刊》,特刊规格为265mmX320mm,采用铜版纸印刷,随《北京商报》主报发行的同时,再加印20万册进行商厦、写字楼的DM直投,对评选活动及入围企业进行特别报道。入围企业可自愿选择进行宣传。 3.十大产生阶段(12月10日—1月25日) 2006年12月10日至2007年1月10日为公众投票阶段,公众可通过选票、网站、短信等方式参与评选投票;1月10日至15日,为统计选票阶段;1月15日至25日,产生北京十大商业品牌名单并举行颁奖典礼。 (1)在《北京商报》开辟专栏,对评选活动进程进行系列报道。 (2)在《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商报》、《北京晨报》、《北京娱乐信报》、《竞报》、《首都建设报》、《中国计算机报》、《民主与法制报》、《华夏时报》等平面媒体对最新活动情况进行报道。 (3)在《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商报》、《北京晨报》、《北京娱乐信报》、《竞报》、《首都建设报》、《北京科技报》、《劳动午报》、《中国计算机报》、《民主与法制报》、《华夏时报》等平面媒体刊登活动进程并公示十大商业品牌名单及企业LOGO。 (4)在新浪、搜狐、千龙、京报网、和讯、搜房网、商报网上对活动进行宣传,对2006年度北京十大商业品牌进行公示,网页将链接更多的企业信息及相关新闻。 (5)在北京电视台和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播发十大商业品牌揭晓消息,公布获奖品牌名单。 (6)《北京商报》将推出《2006年度北京十大商业品牌特刊》,特刊规格为265mmX320mm,采用铜版纸印刷,随《北京商报》主报发行的同时,再加印20万册进行商厦、写字楼的DM直投,对评选活动及入围企业进行特别报道。入围企业可自愿选择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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