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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高峰论坛奖项设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 18:10 新浪财经

  “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高峰论坛暨全国创新成果表彰交流大会”将于12月12—14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该活动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青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科技日报社评论理论部、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联合举办,论坛主题:自主创新 科学发展 共建和谐。新浪财经独家网络支持!

  奖项设置

  为推动我国的科技进步,提高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科技与管理创新水平,调动创新与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有关精神,经论坛组织委员会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特制定本评定办法。

  一、评定目的

  旨在表彰和宣传全国各地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技创新与管理创新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促进我国科技创新与管理创新工作更好发展,走自主创新强国富民之路,进一步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推进我国向“科技强国”的跨越。

  二、评选时间:2006年10月10日 ——2006年12月10日

  三、评选范围:全国各企事业单位及国外在华投资机构等相关部门与个人。具体申报行业为:农业、工业、科技、IT、通讯、电子、咨询、金融保险、石化、矿业、电力、教育、食品、制造、房地产、医疗、药品、贸易、汽车、物流、纺织服装、旅游饭店、服务等。

  四、奖励办法

  由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高峰论坛组织委员会向入选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五、奖项设置

  1、2006中国自主创新型企业(颁发证书、奖牌)

  2、2006中国科技创新单位(颁发证书、奖牌)

  3、2006中国营销创新企业(颁发证书、奖牌)

  4、2006中国制度创新单位(颁发证书、奖牌)

  5、2006中国教育创新单位(颁发证书、奖牌)

  6、2006中国创新品牌(颁发证书、奖牌)

  7、2006中国创新城市(颁发证书、奖牌)

  8、2006中国创新论文(颁发证书、奖牌)

  9、2006中国创新企业家(颁发证书、奖牌)

  10、2006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创新人物(颁发奖励证书、奖杯)

  六、申请办法

  申请评定的单位或个人首先要准备报送如下材料:

  1、申报表(文字材料一份,电子文档材料一份);

  2、各种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关评价材料(一份),各种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3、《科技创新单位、创新人物申报表》(详见附件),申请评定的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将资料以传真(电子文档材料一份)或邮件形式发到组委会。

  4、如相关单位或个人无法出席会议,可将相关申报资料报送组委会参与评选,待评选结果出来后组委会将及时给予通知并将相关证书、奖牌寄发。如未入选,因组委会工作繁忙,所有申报资料概不退还、敬请谅解。

  七、评定机构

  1、奖项的评审工作由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高峰论坛组委会负责。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秘书处与有关单位负责审查核实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手续是否完备;审查核实单位或推荐个人的获奖资格和所报送的材料是否可信。

  2、设立评审小组,负责该奖项的评审工作。评审小组由中国科学院、国家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单位有科技管理工作经验、熟悉科技管理工作、有一定科技管理理论与政策水平的的领导、专家组成。

  八、评定程序

  1、单位或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交《申报表》和各种必要的证明及有关评价材料。

  2、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材料,要求单位或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齐。逾期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组委会将不提交专家组评审,相关资料概不退回。

  3、组委会秘书处负责与评审小组专家协商,然后由专家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或个人进行全面综合评定。

  九、有关其他事宜请咨询论坛组委会秘书处

  “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高峰论坛”组委会

  200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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