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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高峰论坛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 17:58 新浪财经

  联发字﹝2006﹞01号

  关于举办“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高峰论坛”

  暨全国创新成果表彰交流大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动员全党全社会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用十五年时间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战略决策,全面落实国家科技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6]1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青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科技日报社评论理论部、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联合举办“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高峰论坛暨全国创新成果表彰交流大会”。

  论坛主题:自主创新 科学发展 共建和谐

  时间:2006年12月12—14日 地点:北京人民大会堂

  届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将出席论坛并做主旨演讲。中央党校、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中科院、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科技部、教育部、信息产业部、国家

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委领导;著名专家、学者和创新企业家将就构建创新型行业和产业、建设创新型城市及创新型开发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形成创新机制、推进理论创新、管理创新、知识产权创新、科技创新、企业创新等问题进行高层探讨;同时,对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根据会议代表提出的要求,会后将组织相关部委课题组,深入基层,跟踪调研,答疑解难,促进创新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论坛期间,

人民日报、经济日报、
中央电视台
、科技日报、中国企业报等众多媒体将全程跟踪报道。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会。

  会议具体说明见附件。

  中国科学院 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 国青生产力促进中心 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

  科技日报社评论理论部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

  中国分会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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