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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评选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 13:10 新浪财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经济科学的创新与进步,鼓励原始创新性成果的涌现,促进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性研究,特设立“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

  第二条 “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由北京大学经济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董辅礽经济科学发展基金会等单位发起设立。

  第三条 “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设“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一名,奖励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

  第二章 评选的原则

  第四条 “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奖励给在中国经济理论研究方面做出重大原始创新性的成果。该项成果需在中国经历十年以上经济和社会实践的检验,并对中国改革与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第五条 “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将遵循公共参与、公众评选、经济学界民主投票的原则;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遵循尊重历史、学术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章 评选的程序

  第六条 候选理论的征集。通过网站、报纸、电视等传媒,广泛征集候选理论。候选理论或其代表作应是已经以文字形式公开或内部发表,发表时间必须不早于改革开放开始的1978年,不晚于评奖年份前10年,即2006年评选理论范围为1978-1996年,2007年为1978-1997年,以此类推。

  推荐候选理论需从网上下载并完整填写《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候选理论推荐书》,并提供推荐人的真实身份和姓名。

  第七条 “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将推荐的理论和相关意见在网上和其他媒体公布。

  第八条 公众可对网上公布的候选理论发表评论和投票。对所评议的候选理论附有不低于200字的学术评论,并注明自己真实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完成上述程序的投票被视为有效票,其他投票为参考票。有效票与参考票二者均在网上公布,获得有效票最高的前8名候选理论为入选理论。

  第九条 全国重点经济理论研究单位、国家重点高校财经类院系、国际著名驻华经济研究机构为受邀投票单位。

  第十条各学术单位投票结果的第一名为当年获奖理论。

  第十一条组委会将聘请权威公证机构对评奖全过程进行公证。

  第四章奖项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若某项理论成果由一人以上分别做出了重大原始创新性贡献,推荐最多不超过三名获奖人。

  第十三条 若推荐的理论贡献人为一人以上时,应分别说明各人在该课题中所做出的主要贡献。

  第五章颁奖

  第十四条 组委会将邀请获奖者参加颁奖的有关活动,包括出席颁奖仪式、领取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奖金、奖章和证书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六条 本规则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组委会

  二OO六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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