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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领袖的社会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 17:32 第一财经日报

  富士康诉讼案的曝光,恰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社会各界引发了强烈反响。多家媒体和许多知名学者认为,媒体具有维护公众知情权的责任,富士康起诉记者是对新闻报道赤裸裸的威胁,是企业霸权主义的表现。在国内各大知名网站上,普通大众已经联名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发起了声援。

  《中国青年报》今天载文说,富士康公司单独起诉记者的目的不在于维护自身的名誉权,而是要打压记者,用经费巨大和旷日持久的诉讼拖垮记者,让记者经受不起诉讼的高成本,从而作出有利于他们的退步。文章指出,富士康的罕见举动向社会传递了一个危险的信号,那就是,司法程序是可以被滥用来压制言论自由的。

  《经济观察报》总编辑何力认为,富士康直接起诉新闻记者,而不是报社,这样的行为在新闻界是非常罕见的,是对新闻报道赤裸裸的威胁。《21世纪经济报道》主编刘洲伟认为,富士康起诉记者是在挑战公众的知情权。富士康的行为使媒体的报道权受到威胁,同时意味着公众的知情权会受限制。

  《京华时报》社长吴海民认为,现在把记者推上被告是很恶劣的事情。过去告媒体都是起诉媒体或者是法人,而不是记者本人,法院不应该去冻结记者的个人财产。

  《IT经理世界》副总编张鹏认为,富士康起诉记者案的发生在我国制造业升级的关键时刻是很有价值的。遇到有争论的问题,媒体欢迎企业与自己讲道理,但企业要对媒体甚至个人采取霸权主义方式显然不明智。

  代表中国商界顶级表彰活动的“2006中国最佳商业领袖奖”评选也因富士康案在公众和评委中引起了热烈讨论。评委认为,一个富士康这样的公司,的确生产出很多的GDP,但是以几十万劳工极低的收入作为代价,就要计算一下社会成本和社会代价问题。而以起诉维护知情权的媒体记者为目的,也在考量一个企业的社会良知和责任感。据了解,最佳商业领袖奖中特别设立了年度企业公民奖,就是号召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对社会责任的正确认知。观众可以登陆“2006中国最佳商业领袖奖”官方网站www.cbla.com.cn进行互动评论。

  在国内各大知名网站上,针对富士康案的评论也十分热烈,网友们绝大多数都对富士康公司的起诉行为表示了不解和反感,并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王佑和编委翁宝表达了支持和同情。在第一财经官方网站上,数百名网友发表评论,声援记者。至截稿时止,在新浪网针对本案的网络调查上,87.63%的网友认为记者的报道没有侵犯富士康子公司的名誉权;60.16%的网友认为,本次起诉将对中国新闻事业造成负面影响,打击记者的积极性;51.7%的网友预测,起诉的最后结果将是富士康一方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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