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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与创新并不矛盾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 20:40 新浪财经
现代社会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全球的企业都面临着异常激烈的竞争。要想要竞争中取胜,有效的途径就是创新。 随着全球经济的融合,新一轮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企业不仅要面临国内的竞争,还要应付其它国家随经济一体化席卷而来的竞争。有学者指出,知识每七年翻一番,贬值的速度却来越快。面对如此激烈的竞争和快速的技术变革,一般的企业,根本没有能力应对创新的需求。因此企业不可能独担创新的重任,成为创新的惟一主体,企业还需要借助其它的创新力量。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前,我国企业与院校、科研单位等的创新都是平行进行的,企业一般都是自研自产,而院校、科研所的创新成果都未能运用到生产中,我国的科研成果转化率相当低。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改革开放到九十年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取得自主经营权以后,各企业在市场规律——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支配下,采用各种有效手段寻求最佳业绩,而合作创新则成为这些手段中既新颖又成功的一种。 合作创新是一种新型的创新模式,即企业与外部知识实体联合,共同开发创新,共享创新收益的科研活动。 合作创新有多种形式,其中包括(1)企业与学校联合培养学生,(2)企业与学校、科研所联合创新,(3)企业与企业联合创新。我国很多成功的合作创新案例,证明了合作创新这种新的创新模式的生命力。而大部分企业采用的合作创新模式是企校、研结合。 事物得以生存发展,都有其内在机理。合作创新虽是新生的事物,也逃不出这个普适的法则。合作创新的发展,得益于其相对于独自创新的优势。企业与校、研结合,校、研机构方面可以促进学生实践创新和就业能力,还可提高就业率;促进学校、科研单位的培养模式改革,做到面向需求培养;同时也给了校、研单位释放潜能、增加收入的机会。企业不仅为学校发展提供平台,自身也可以降低创新成本,改善企业技术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 目前,企业与企业的联合创新在我国并不多见,其所具有的优势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按照哈耶克的理论,企业知识来源有两个途径: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企业内部知识由企业创造并在企业内部流通共享,但这种知识的生产创新要耗费很长的时间,并且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成本太高。企业获取外部知识虽然可以避免生产内部知识所遇到的障碍,但外部知识的内化需要一个过程,且周期较长。而相关企业间知识即具有一定程度的共通性,因此企业联合创新可以降低将创新成果内化为企业知识的成本。另外,企业间联合创新,还可以共担创新的风险,降低创新的成本。 不管是哪种形式的合作创新,对合作方来说,都是一个正合博弈,可以达到整体大于部分和的效果。 亚太财富(北京)经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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