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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各方的关注和声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 16:36 新浪财经

  江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法学家

  今年刚刚修改的《公司法》,规定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这条(法律)经过了激烈的争论,最后还是把它肯定下来了,因此我们可以说,《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这也和世界先进国家和文明国家的一些趋势是一致的,世界许多国家都搞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甚至包括企业公民的一种设想,公司法对于企业责任虽然做了规定。但是企业社会责任究竟包括什么东西还并不明确,所以经济学界和法学界应该有个共同的任务,就是把企业的社会责任更加具体化、明细化,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体系和标准。从法律上讲只有具体标准明确了,它的责任也就明确了,责任明确了,法律所要达到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我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不同于企业的内部责任,内部主要是对于股东而言。那么企业的社会责任。

  我觉得主要是在五个方面,第一我认为企业的职工利益保护应该放在第一位。那么另外企业的生产安全责任,企业环境保护的责任,企业在使用资源方面,不要浪费资源的这个责任,乃至企业对于消费者应该承担的责任。我觉得这些方面都应该构成了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系和标准里面我们最重要的支柱。当然除了这五个方面还有其它的一些,具体如何把它量化,如何把它具体化,这需要我们通过这项活动来完善,把它来完成。所以这项活动我看作为企业社会活动调查是非常必要的,这个意义也是很重大的,我希望这项活动能取得圆满成就,也希望这项活动真正落到实处,也就是能够促进企业的一种社会良知,促进社会对于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也使这项活动能够做到真正的是公平公正,不搞虚假的东西,能够产生很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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