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选目标
1.动员媒体力量广泛而深入地传播"企业公民"的基本理念,引发企业和公众对"企业公民"问题的重视和思考;
2.通过对参选企业的调研和对入选企业的案例研究,较为全面和深入地剖析和总结中
国企业在"企业公民"范畴内的最佳实践行为的成就和问题;
3.通过对最佳企业公民行为案例的宣传推广,为其它企业的企业公民行为提供范式和榜样;
4.通过评选活动,系统地收集和整理中国企业在"企业公民"范畴内的实践行为,为今后长期进行中国企业公民评选积累经验,为相关后续研究和论坛活动积累资料。
2.参选企业须知
2.1基本条件
1)所有参选企业必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经营三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企业集团,近三年累计利润未出现亏损,并且没有因违反中国法律而受处罚的重大经营过失
2)企业对于企业公民或相关概念(如企业的社会责任等)有明确而清晰的认识,并且在企业经营理念和经营行为准则中对此有明确的提法
3)企业有实际的企业公民行为,而且这些行为符合如下特征:
能够提供行为发生的记录和实据
有时间上的持续性
产生了实际的效果和影响力
行为动机并非出于法律等外部因素的强制而能体现企业的主动性
2.2参选企业范畴
1)不分企业所有制,民营、国有、外资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均可参选
2)不分企业规模,但考虑到评选的时间和调查研究能力有限,原则上以信息较为透明和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大型企业为主。
2.3 参选时间请企业填写参选表格,并于2006年8月31日前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回执到21世纪报系市场中心企业公民课题组:FAX:020-87374337 E-mail:qiyegongmin2006@126.com
更详细阐述请于2006年9月30日前回复到以上机构。
邮寄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社1710室 陈文(邮编:510601)
如需任何咨询,请致电评选委员会:020-87386535或020-87373998-8610
《21世纪商业评论》
《21世纪经济报道》 200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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