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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榜说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 12:36 新浪财经

  一、上榜条件:

  中国大陆境内非国有控股企业、总资产5亿元以上、无重大违法行为。

  二、上榜程序

  1、候选企业征集途径:组委会推荐;联动媒体推荐;行业协会推荐;筹备办公室向企业征集;企业自愿报名。

  2、材料收集:筹备办公室收到各方推荐企业名单后,由工作人员向候选企业征集资料;企业自愿报名并提交资料。

  3、上榜方式及步骤:企业按照说明认真填写并寄回“出席确认表”,正式进入程序;组委会向候选企业发出“首届中国阳光财富企业信息登记表”,企业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交至论坛组委会,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首轮挑选;上述企业资料在新浪网上接受网民公开投票,及在相关媒体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组委会对首轮入选企业进行详审,并将各方结果交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对名单进行评审后,由评委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首届“中国阳光财富企业榜”入围企业名单;由公证处公证,根据网民投票、专家评审委员会投票结果确认最终上榜企业名单;通报上榜企业相关信息。

  4、揭晓:上榜企业名单将于9月在北京举行的首届中国阳光财富论坛上揭晓,同时举行盛大的揭晓晚会。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西路5号 检察日报社221室 邮编:100040

  联系电话:杜代梅 (010)68660045(兼传真) 李少敏 (010)68630096 (兼传真)

  收 件 人:首届中国阳光财富论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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