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最引人注目的金融制度创新之一,对世界金融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资产证券化是一个新的金融创新业务,资产证券化的试点,某种程度上是由于它成为了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催化剂,也是被称为中国目前进行的最伟大的金融创新实践。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已分别获得了进行信贷资产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
化试点的许可,可以预见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将在未来蓬勃发展,并将以此带动整个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作为一项金融技术,资产证券化在发达国家的使用非常普遍,资产证券化有助于化解银行业的长期贷款风险,在目前背景下更是如此。这为中国的金融业提供了重大的发展机会,为银行、信托业及相关行业开辟了新的领域和业务增长点。我国有数以万亿计的银行信贷资产及其他可证券化资产,不但为我国数以万亿计银行信贷资产提供了证券化方向,也为中国企业大型项目,如基础设施(交通、码头等)项目贷款、能源项目贷款、公用事业项目贷款、大型制造企业贸易应收款等都有了崭新的融资合作模式,资产证券化将成为中国未来金融业和企业融资的主流业务之一,前景十分广阔。
然而,由于管理办法只是为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了方向性指导,会计核算办法亦只是对信托会计业务的整体规范,两者均未解决与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的具体的会计、税务处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变更、购买和持有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管理政策、信托登记等操作层面上的法律疑难和障碍。目前有关部门亦未就此出台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政策,而不解决上述问题,我国已经进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在具体操作上即无法顺利展开。为此,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十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正在加紧研究试点工作并加快制定信贷资产证券化在会计、税收、投资等多方面的配套政策,而金融业、学术界、法律界和监管单位等亦对此进行了专业而深入的研讨,力求尽快扫清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包括法律等诸多障碍。
为此,论坛组委会邀请了包括世界最大的资产证券化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布朗律师事务所、国际金融业巨头—德意志银行、花旗银行、美林证券等国际知名金融业专家,以及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华东政法学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信信托等国内金融业、法律界等官员学者共同对中国如何开展资产证券化系列主题进行专业而深入的研讨交流,等国内外金融业、学术界、法律界等专家亦对中国如何开展资产证券化系列主题将进行专业而深入的研讨交流,于6月17日举办的“2005中国(深圳)资产证券化高峰论坛”,不但将总结中国资产证券化实施状况,了解国际主要资产证券化运作模式,分析中国资产证券化操作中存在的主要障碍和误区,探讨现阶段中国进行资产证券化操作主要模式,也为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开展及证券化监管单位等提供专业和建设性实务方案,减少开展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包括法律等诸多障碍困扰。 (文/梁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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