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机构在中国展览业的发展中应充当什么角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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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 14:13 新浪财经 | ||||||||
沈丹阳 中国展览业作为一个产业来发展还是近几年的事情,但已迅速发展成为“崛起的亚太展览大国”,中国贸促会及全国贸促系统(包括中国贸促会直属机构、地方贸促机构和行业贸促机构,以下简称贸促机构)在其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贸促机构作为特殊的“半官方”组织,要在中国展览业的发展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需要进一步明确自
一、特殊的展览组织者 组织展览会是全国各类贸促机构的一个重要职能或基本工作内容。贸促机构作为展览组织者,除了在国内外举办展览会,成为“一级展览组织者”以外,也作为展览组织者的重要代理机构,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展览,特别是组织企业参加国外展览的业务比重更是占到了绝对的比重,约占全国出国展览营业额的60%。 将贸促机构称为“特殊”的展览组织者,是因为我国贸促机构的性质有很大的特殊性。中国贸促会和全国大部分贸促会既不是政府机构,也不是社团组织,更不是企业,而是参照政府机构管理的“群团组织”,全国贸促机构在展览组织中的角色、功能和诉求也就相应地有所不同。 近几年国内展览的组织出现了一种令人担忧的现象,就是政府主办、主导的展会过多、过滥。在我国转轨经济体制现状下,所有展览都由企业自身主办、主导是很难做到的,但政府过多介入也是有悖市场经济规律和公平竞争原则的,因而由贸促机构来更多地充当这一角色,则是一种合理的选择。 二、展览同业商协会的“领头羊” 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中,政府管理企业的职能更多的是通过非政府的同业商协会等企业自律组织来实现,同业商协会应该承担起该行业的主要管理职能。 受现行体制制约,长期以来我国同业商协会组织的发育、发展较慢,作用发挥有限。大部分的同业商协会离不开政府的指导与直接控制,对政府负责甚于为企业服务,乐于成为“二政府”。直至最近,根据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的要求,加快同业商协会的改革与发展才被提到议事日程。 按照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的通常做法,像会展协会这样的同业商协会组织,其主要负责人应该是通过选举由企业会员来担任。由于多年来我国会展企业发展较慢,公认有实力有影响力的会展企业在我国寥寥无几,且稍有实力的基本上是国有背景的企业,在“官本位”体制下,由企业担任会展协会会长的意愿往往难以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管理条例》,企业、事业、个人和一些社会团体组织可以发起、参加社团组织,政府部门则不能作为社团组织的成员。按此规定,贸促机构作为非政府组织,可以成为会展协会的发起单位和会员单位,但会展行业协会的主管机构仍应该是各级政府商务主管部门。 三、展览行业管理的参与者 在传统体制下,我国对服务业特别是现代商业服务业的发展与管理是欠缺重视的。展览业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业态来促进发展,而是作为贸易或科技、文化等其他产业的促进手段,因此就产生了一方面政府部门过分热衷主办、主导展会,另一方面对展览事务仍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政府的职能正在相应发生转变。在展览业市场化发育成熟的条件下,政府势必须逐步从展览组织者市场中淡出,其职能是制定规划,营造环境、提供政策、加强调控、协调服务。作为展览企业自律组织的展览行业协会,是联系政府与展览企业的纽带和桥梁。展览企业是会展业发展的主体。在市场体制下,政府、协会、企业三个层面按各自职能运作,才符合市场化运作的规律,展览业才能有生机和活力。 当前,要积极发展展览业,就必须制定展览规划和展览产业政策与相关法规。从中央层面上来看,按照“三定方案”,展览业作为商务服务业,其主管部门明确为国家商务部已经不存在太多的争议。而贸促机构作为“半官方”组织,作为特殊的展览组织者,作为展览行业协会的领头羊,在政府授权下,可以参与展览的行业管理,主要是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承担政府“不宜为”或展览业协会“不能为”的职能。例如,出国展览的协调,国内展览的抽样统计与客观评估等工作就可以由贸促机构承担。 按照上述角色定位,贸促机构与政府会展主管部门既有分工,又有配合、协作;既与会展企业合理竞争,又共同推动展览业市场在竞争中建立、完善;在会展行业协会中既是主要成员,又是主要牵头单位之一。这样的定位与体制,相信有利于发挥贸促机构在发展中国展览业的作用,有利于推动中国展览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作者系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博士) |